□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董玉歌 陈晓容 王晨
牛圈里的小牛数量日渐增多,而上百头膘肥体壮的成年大牛却悄然消失。只清点牛只总头数的粗放管理,让这场偷梁换柱的骗局潜伏近一年。直到一张本不该出现的过磅单据被误发到公司微信群,这桩监守自盗案才浮出水面。
近日,经湖北襄阳枣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韩某、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两人共同退赔被害单位损失168万余元。
内鬼盯上公司存栏大牛
韩某是某牧业公司下属养牛场管理人员,同时还是该公司投资人的亲属。凭借这层关系,他实际掌握着牛只饲喂、圈舍管理、牛只进出场核验等核心管理权限。
从事牛只买卖生意的李某看中韩某的职务便利,刻意拉拢交好,时常邀约韩某出入各类高端消费场所。
在李某的怂恿下,韩某购置了豪车,也因此背上数额不小的车贷。待韩某手头资金周转捉襟见肘时,李某又主动出借资金,并约定了高额利息。
高端消费支出、每月车贷还款,再加上高息债务,韩某在多重压力下不堪重负。
面对无力偿还的欠款,韩某非但没有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反而伙同李某将黑手伸向公司存栏的成年大牛,密谋由韩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盗卖,用卖牛所得填补债务缺口。
偷梁换柱掩盖盗卖实情
韩某、李某很快明确了具体的作案流程:韩某利用管理职权,私下安排场内员工,避开公司内部正规审批流程,专挑深夜等监管薄弱时段,将场内成年大牛装车外运;李某则负责对接外地牛贩,将盗运的大牛销往周边县市。
为掩盖盗卖实情,两人想出一条“妙计”:每盗卖一批大牛,就从外地低价购进一批小牛运回场内顶替,从而保持账面存栏总头数不变。
这一操作其实藏着一个极易被忽视的破绽: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场内饲养的牛只均需佩戴专属耳标,记录牛只来源与存栏信息,相当于每头牛的“身份证”。而韩某、李某外购回来用于充数的小牛,则没有佩戴公司统一耳标,若仔细观察便可发现端倪。可企业日常核查只清点数量,并未逐头核对耳标,价值高昂的成年大牛就这样被低价小牛悄然替换,巨额价差被掩盖在牛栏深处。
为掩盖犯罪事实,两人先后花费60余万元购入100余头小牛回场充数。对于盗卖大牛与购置小牛的差价,李某先行扣除韩某所欠借款本金与高额利息,再扣除运输、中介等交易成本,剩余非法获利由两人瓜分。
错发过磅单据揭开真相
再缜密的算计,也难逃法律制裁。
2025年1月,韩某在完成一次盗卖大牛操作后,不慎将该批大牛的过磅单据发到公司管理人员微信群。而事发当天公司并未安排大牛出栏,这份凭空出现的单据引起管理层警觉。
工作人员立即赶到养牛场实地核查,发现多处疑点:场区监控被人为切断,韩某曾私自安排工人赶牛出场,场内多出一批未佩戴耳标的陌生小牛。种种迹象均指向内部人员作案,公司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警方很快查清该起犯罪事实,以涉嫌职务侵占罪提请枣阳市检察院审查逮捕韩某、李某。
到案后,韩某、李某仅承认部分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经过细致阅卷,判断该案背后存在作案周期长、作案次数多等特点,并极有可能存在漏罪漏犯。检察机关随即利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引导警方沿着牛只进出场台账、二人资金交易流水、货物运输记录等多条线索深挖扩查,逐一甄别赶牛、装车、运输等环节人员的主观明知情况,排查企业内部是否存在其他共犯。
随着证据链条不断夯实,最终查实,自2024年4月至2025年1月,韩某、李某先后作案10次,共计盗卖大牛105头,涉案金额从立案初期的10万余元一跃升至168万余元。养牛场内无耳标的外来小牛,成为印证两人“以小充大”作案模式的关键实物证据。此外,一名协助作案的知情人员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同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结合全案证据开展释法说理。面对完整扎实的证据链,韩某、李某最终供述全部10起犯罪事实。
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及罪名、数额认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办结后,枣阳市检察院结合该案暴露出的行业共性风险,深入辖区养殖场、涉农企业开展以案释法,面向养殖户、一线从业人员宣讲职务侵占、盗窃等常见涉企侵财犯罪的法律知识,帮助企业筑牢内部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