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陈晰 常颖 杜莹丽)一场普通的债务纠纷,因当事人一时冲动酿成流血案件。近日,经湖北省大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
张某长期拖欠吴某8000元借款,吴某多次催讨未果。今年2月,吴某再次前往张某家中讨债。张某和妻子称经济困难,暂时无力偿还。吴某情绪失控,心中积怨爆发,冲进张家厨房取出菜刀,将张某右耳割伤。张某的妻子大声呼救,闻讯赶来的张某亲属和邻居围住吴某并报警。后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达到重伤二级。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吴某因债务纠纷情绪失控,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被害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今年6月,大悟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吴某提起公诉。今年9月,法院经过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检察官提醒:遇到欠款久拖不还,一定要冷静处理,通过调解、诉讼等正规法律途径维权,切勿冲动行事,以免酿成一损俱损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