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舒文琪)社区矫正对象要外出谈生意,审批慢、手续繁,企业等不起怎么办?9月30日,咸宁市通山县检察院与通山县司法局联合会签《通山县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活动管理和法律监督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用制度给出答案:既守住刑罚执行的“底线”,又为企业经营发展打通“绿色通道”,让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既有“尺度”更有“温度”。
据了解,该《办法》共分六章,涵盖总则、范围与事由、申请与审批、监管与销假、监督与责任、附则,旨在破解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因企业经营需要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的审批与监管难题。
《办法》的出台,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和制度保障。
通山县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落实《办法》各项规定,在外出审批工作中坚持规范严谨与高效便民并重,持续强化后续跟踪监管,切实做到“放得出、管得住”。
通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徐小萌表示,要在严守监管底线的基础上,精准平衡法治监管与企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正常经营外出受限的实际难题;坚持放管并重,依法保障合规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需求,同时依托电子定位、线上报备、实地核查等举措做实动态监管,做到经营有保障、风险可防控;检司两家将共同规范执法流程、补齐工作短板、防范履职风险,合力推动改革事项落地见效。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通山县检察院将以《办法》的落地落实为抓手,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做好服务企业的“后半篇文章”,让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既能感受到刑罚执行的“法度”,也能体会到司法关怀的“温度”,为通山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