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焦萱)“普通家庭存在老人短途出行、接送小孩、买菜代步的现实需求。”“希望相关部门调研市民短途代步的民生需求,是否可以研究出台针对家用电动三轮车的管理细则。”近日,有武汉市民通过城市留言板留言,建议研究出台电动三轮车出行管理政策。武汉市交管部门明确表示,对于三轮或四轮低速代步车“老头乐”是不准上机动车号牌的。
“老头乐”是低速电动三轮或四轮车的俗称,也被称为老年代步车。其外形像微型汽车,有封闭或半封闭座舱,基本都以电池为动力。对于“老头乐”,武汉交警一直采取劝阻、查处措施。
今年5月20日,武汉江岸交警在万国摩托车市场开展宣传整治行动时,相关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该次行动的背景是,一些老年人违规驾驶“老头乐”在公路道路行驶,甚至驶上城市快速路,涉及的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
武汉市交管部门再次明确表示,对于三轮或四轮低速代步车“老头乐”是不准上机动车号牌的。原因是,目前市面上的电动三、四轮车“老头乐”,绝大部分未被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其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不能上牌;“老头乐”的使用者大多没有驾驶证,容易发生事故。
武汉交警提醒市民,三轮或四轮低速代步车“老头乐”仅被允许在景区、园区、厂区内部道路,以及乡村封闭小路等非公共道路区域,作为低速代步车使用。在其他所有公共道路以及停车场、广场等公共区域,“老头乐”不得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