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9月05日

广电总局发布提示

用户上传微短剧,平台凡播必审

据新华社电 为更好推动微短剧繁荣健康发展,依法加强管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4日发布管理提示,明确机构或个人用户在微短剧播出平台上使用账号上传的微短剧,播出平台须严格执行凡播必审制度。

针对用户上传的符合一类、二类分类标准的微短剧,应当取得《微短剧发行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播出平台不得传播个人上传的自制特殊题材微短剧;针对上传的三类微短剧,播出平台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并同步将相关剧目信息和节目编号在线上系统报广播电视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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