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29日

以社区治理带动物业服务 武汉打造特色酬金制获好评

酬金制成功需依赖业委会角色转型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李庆 孙婷婷 陆缘 通讯员 武房新

惠风同庆花园小区正稳步推进酬金制

▶推行酬金制后,居民可以随时查看费用收支情况

受访单位供图

物业费缴纳存纠纷、物业服务不到位、物业收缴率走低——这些困扰居民住宅小区的顽疾,根源究竟在哪?

酬金制在武汉部分小区试点后,推动小区财务透明化、服务标准化,更好地激发了业主参与小区自治的积极性,有效化解小区治理矛盾,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这种服务模式如何越走越远?极目新闻记者近日采访多位专家学者、业内人士和普通居民,解码武汉本土化的酬金制治理新探索。

居民看好酬金制,相信有旺盛的生命力

汉口星海蓝天小区的居民金先生,这几天一直关注极目新闻的报道。他说自己以前对酬金制不太了解,目前他所在的小区是传统包干制的物业服务模式,作为一个老旧小区,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基础设施老化,居民对小区的治安、环境卫生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异议,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

“有一年武汉下大雪,我把车子停小区里,结果大雪压断树枝,又砸破了我车子的玻璃。”金先生说,如果物业工作更细致,及时修剪树枝或提前提醒业主,这样的损失是可以避免的。

他认为,酬金制不仅让小区的物业费使用更公开、透明、阳光,还能有效倒逼物业提高服务质量,“武汉老旧小区众多,我觉得酬金制物业服务模式大有可为。”

金先生将极目新闻有关报道转发给街坊邻里后,大家普遍点赞这一服务模式。“我们小区老年居民较多,大家都有热情尝试酬金制这个模式。”金先生说,他将积极向小区业委会提建议,“酬金制是个新鲜事物,一开始可能大家不易理解或不愿接受,但我相信它一定有旺盛的生命力。”

今年3月,江夏区惠风同庆花园小区经历了一场猝不及防的物业空窗期——物业跑路,小区失管。小区业委会越发意识到酬金制模式的重要意义,几个月后,这里便以一场参与率、同意率均符合法定条件的业主大会为契机,高效推进酬金制落地。

“我们业主的参与意愿非常强烈。”业委会秘书姚倩说,武汉有不少酬金制的成功案例,业委会曾多次外出学习参考,并向业主宣讲,大家对酬金制的认可度很高,“从无人管到管得好,我们相信酬金制能让小区治理迈向新台阶。”

目前,该小区已选定了两家候选物业,今年9月中旬将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投票决定物业服务企业。

打造特色酬金制,以社区治理带动物业服务

武汉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熊道清介绍,包干制和酬金制是物业管理模式的两种不同计费方式。包干制模式下,业主向物业企业支付固定费用,盈余或亏损均由物业企业自行承担,即自负盈亏;酬金制下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企业,其余资金全部用于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支出,结余或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承担。

熊道清说,酬金制下,若实际支出超出预收资金,亏损最终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反之,结余也归业主所有。这对业主方的成本核算和监督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通常情况下,物业企业的合理酬金比例在行业利润空间较低的背景下,一般控制在总成本的10%左右,且需经过严格的成本核算公式。

熊道清透露,早年间住宅小区采用包干制,是因为其“简单明了、企业担责”,业主无需介入复杂的财务核算,“包干制下,物业企业要精打细算,通过管理增效获取利润,这对企业运营能力是真实考验。”针对近年来业内热议的酬金制模式,熊道清表示,无论选择哪种计费方式,都必须依法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权责,定期公示收支,接受业主监督。

江夏区三和光谷道小区就是武汉本土摸索出的酬金制成功案例。熊道清说:“在武汉,街道、社区深度关注小区治理,把选好、选对业委会作为第一道关口。社区是根,只有根扎稳了,业委会才能代表业主有效履职。在此基础上,再选择最合适的物业企业——适配小区实际情况、能与社区联动、愿意参与共治等。”

他进一步阐释,武汉成功的物业项目,往往离不开社区党组织引领下的社区、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工作机制——社区帮助业委会提升专业能力,业委会依法监督物业,物业企业则提供专业服务,三者形成良性互动。这种“以社区治理带动物业服务”的模式,正是武汉区别于其他城市的鲜明特色。

酬金制的成功,更依赖业委会角色转型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博士后陈浩然长期关注社会基层治理,曾在江夏区三和光谷道小区开展长期调研。在他看来,物业费争论的核心并不是费率高低,而在于资金由谁筹集、由谁分配、如何分配。

陈浩然认为,酬金制的核心逻辑是把资金的分配权归还给业主,物业公司的收益是业主根据其服务质量决定的酬金。具体而言,物业费、公共收益等款项统一归集至小区公共账户,再由业委会根据小区实际需求进行再分配,维护成本、物业报酬、业主结余等各项支出均在业主授权和监督下决定。这样一来,物业公司的角色从资金支配者回归为服务执行者,做多少事拿多少钱,多劳多得。所以,酬金制在底层逻辑上明显优于包干制,因为它让业主真正成为小区的主人,让物业回归服务本色,这才是破解物业困局的方向所在。

酬金制也并非一用就灵。陈浩然在后续调研中发现,当资金分配权从物业公司转移到业委会手中后,一个新的矛盾开始浮出水面——那就是业主与业委会之间的张力。刚开始实行酬金制时,有业主质疑:这么大一个小区,凭什么钱就由你们业委会几个人说了算?在包干制下,业主的主要博弈对象是物业公司。但在酬金制下,如果业委会的治理能力跟不上,这种内部矛盾可能成为小区的新矛盾。

如何化解这一新的矛盾?陈浩然在调研中发现,做得好的小区往往有一个共同经验:业委会不再充当唯一的决策主体,而是转变为决策的组织者。它们主动引导更多业主和热心居民参与进来共同商议,消化反对意见,凝聚业主共识,从而提升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这种开放式参与不仅稀释了集中决策的风险,也促进业主与业委会之间持续互信。归根结底,酬金制的成功不仅依赖于制度设计,更依赖于业委会完成从“替大家做主”到“组织大家做主”的角色转型——而这,恰恰是基层治理现代化在社区层面最微小也最关键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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