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27日

女子偷走婆婆和姐姐金银首饰

转手抵押套现25万余元获刑3年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黄俊麒 实习生梅舒)偷亲人的东西犯法吗?或许有人认为,这是家庭纠纷,无关犯罪。但事实真的如此吗?近日,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对杨某(化名)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应城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我的金手镯、吊坠不见了。”今年1月19日,陈女士在家中突然发现自己的首饰不翼而飞。陈女士的儿媳杨某主动承认是她偷拿,并报案。

杨某的亲姐姐杨女士在陪同她到派出所接受调查时,突然想起来自己存放在保险箱的首饰,于是赶紧回家清点,发现也不见了,也选择了报警,而杨某再次承认是她偷拿的。

原来,2026年1月间,杨某从外地回应城后,在其父母家和婆婆家交替留宿,多次趁人不备,将婆婆的黄金首饰及姐姐杨女士放在父母家中的黄金、铂金、K金、白银饰品以及钻戒等贵重物品盗走。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26万余元。

经查:2026年1月11日至18日,杨某先后7次将盗窃的物品分别抵押给3家店铺套现,累计变现25万余元。杨某称,抵押套现的钱绝大部分用于网络赌博充值。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向应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判决时,法院采纳应城市检察院做出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因一时贪念将罪恶之手伸向亲人,不仅失了亲情、失了钱财还会失去自由。”承办检察官提醒,法律红线不可逾越。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也不要因一时贪念辜负亲人信任。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自身防盗意识,保护自身财产安全,切勿让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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