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龚珺晨 实习生梅舒)“以前充电总有些担心,转一圈,灭火器没有,现在基础设施都完善了,心里踏实多了。”近日,湖北省沙洋县检察院携手“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对辖区新能源充电设施安全隐患整改开展“回头看”时,车主有感而发。
8月19日,沙洋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这一改变,源于该院开展的一次新能源充电设施安全专项监督行动。
今年4月,该院随机调查辖区内71处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发现普遍存在消防器材未配备或配备数量不足、灭火器压力不足、安全警示标识缺失、车辆防撞设施缺失等问题,一旦发生火情,极易延误初期救援,严重威胁充电群众人身安全并可能造成车辆及设施重大损失。
5月22日,该院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公益诉讼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明确公益损害事实和各行政机关职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从“各管一段”转向“协同发力”。
针对该院指出的充电设施安全隐患问题,相关部门及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点)运营单位,召开全县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安全工作专题会,对照监管职责逐条细化任务、逐项压实责任。经逐项摸排核实,梳理形成问题清单11条,督促运营单位立行立改。
随后,相关单位在按规范标准整改到位的基础上,还举一反三,对全域登记在册的174座公共充电站、549把充电枪精准摸排建档,纳入常态化消防监督检查体系,实现动态管控。同时,进一步细化各部门监管职责,构建分工明确、协同联动、常态长效的监管体系。
今年7月至8月,沙洋县检察院收到相关单位回函后跟进调查发现,涉案新能源充电站(点)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安全标识张贴醒目、防撞防护设施安装合规,安全隐患全部整改清零。
“从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再到跟进问效,辖区充电站的面貌彻底变了样,让我看到了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一起守护公共利益的责任担当。”人民监督员李强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