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邱睦 实习生刘卓然 郑梓璇 陈渺渺)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恰逢全国第四个生态日。极目新闻记者专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海嵩。他曾全程在京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专班工作。
陈海嵩教授从编纂亲历者的视角,解读这部世界首部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性法典,将为武汉这座长江中游核心城市带来的深远改变。另外,他也解读了生态法典对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影响。
生态法典非常适配武汉
“武汉坐拥长江主轴、东湖、梁子湖等核心生态资源,本身就是一座生长在山水之间的城市,生态法典和武汉的城市特质有着天然的适配性。”陈海嵩教授开门见山地说。
在他看来,不同于其他城市,武汉的生态治理本就有着十余年长江大保护的深厚实践积累,从2016年率先启动长江岸线清理整治,到如今建成超过300公里的滨江滨湖绿道,武汉已经在岸线复绿、湖泊治理、禁渔执法等领域沉淀了大量可落地的地方经验。
而生态法典将分散在数十部单行法中的流域保护、生态修复、资源管控等规则体系化整合,恰好能为武汉“江城共生”的治理格局提供统一的法治底座,让过去的零散实践上升为系统化的制度规范,进一步巩固武汉作为长江中游生态保护核心枢纽的战略地位。
法典强化的生态修复全流程规则,也让武汉的长江生态修复工程有了明确的法律遵循,从过去的“项目式修复”转向长期的“制度性保护”,比如此前武汉实施的长江江豚栖息地修复、东湖沉水植物重建等工程,如今都能在法典中找到对应的法律依据,保障生态修复效果长期稳定不反弹。
生态法典也关注老百姓日常
针对不少市民觉得“法典离日常生活很远,只是针对工业污染的宏观治理”的误解,陈海嵩教授用武汉市民熟悉的日常场景举例:“你家楼下餐馆的油烟飘进窗户、深夜工地的施工噪音吵得孩子没法写作业、江边写字楼的玻璃幕墙反光晃得人睁不开眼、夏天小区周边的垃圾中转站异味久久不散,这些过去投诉起来权责模糊的烦心事,现在在法典里都能找到明确的治理依据。”
他介绍,法典新增的光污染防治专章、细化的社会生活噪声管控规则、餐饮油烟排放的强制约束条款,都是直接瞄准市民家门口的民生痛点,未来武汉推进老旧小区周边环境整治、社区生境花园建设、滨江商圈光环境规范,都将有法典作为法治支撑,直接提升市民的居住舒适度与生活品质,让生态保护的成果真正看得见、摸得着。
对于市民普遍关心的生态环境投诉处置、污染损害赔偿、公益诉讼等实际维权问题,陈海嵩教授明确表示,法典从制度层面系统性简化了生态环境维权的流程:一方面明确了各类民生污染的直接执法主体,避免了过去市民投诉后“部门之间来回转、找不到责任方”的困境,比如针对社区餐饮油烟扰民。
另一方面,也降低了普通市民参与生态公益保护的门槛,市民如果发现身边的非法排污、破坏湖泊岸线等行为,既可以直接依据法典明确的条款向监管部门举报,也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支持公益诉讼,用法律武器守护自己身边的蓝天碧水。
“这部法典不是写在纸面上的冰冷条文,是要真正走进武汉的江滩、社区、湖泊里的。”陈海嵩教授最后表示,随着法典正式落地,武汉多年来践行的“江城共生”生态理念,将从此有了更坚实的法治保障,让这座百湖之市的山水优势,真正转化为市民可感可及的生态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