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庞正 通讯员郑黎)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意味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入“法典化”时代。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丹江口库区整体保护”是在法典编纂的最后一刻被成功写入,在这背后,立法机关与人大代表共同完成了一场“立法接力”。
截至8月7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累计向北方调水突破800亿立方米,惠及河南、河北、天津、北京近1.18亿人。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是丹江口库区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与历史使命。近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规处处长王婷向本报记者讲述了“丹江口库区整体保护”写入法典背后的故事。
今年初,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从北京带回了法典编纂的最新精神,在1月底的湖北省两会期间,服务在鄂全国人大代表集中研读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为法典审议做好准备。全国人大代表、十堰市委书记王永辉提出:有没有可能争取把丹江口库区保护写进法典?
彼时,法典草案已过三审。
接下来紧张的47天,从1月30日专家座谈研讨,到2月3日将56条基层治理诉求凝练为6条核心建议;从2月6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向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报送修改意见,到建议文稿直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案头……直到3月4日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法典编纂工作专班生态保护小组牵头人施春风、专班成员陈扬跃专程来到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北代表团驻地,当面听取代表守水护水的立法诉求。
很快,经过工作专班研究,“丹江口”入典建议得到了认可。“丹江口写入法典属于重大修改,虽然时间已经非常紧张,但工作专班仍前后研究了六套方案。”施春风说。最终,法典草案在第八百七十七条新增一款、53个字——“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增强水源涵养能力,保障水质稳定达标。”
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获高票表决通过,丹江口库区整体保护由此正式写进国家法典。
8月15日,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法典正式施行。丹江口库区整体保护写入生态环境法典这一制度设计,将丹江口库区从一般性江河湖泊提升为长江流域“重要地理单元”组成部分予以整体保护,将这里的水源涵养、水质保障固化为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