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19日

检察建议助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企业卸下10余万元冤枉债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周盼 徐凡 实习生古心悦 翟子婷 陈俊豪)“感谢检察官帮我解开心结,让我不用承担10余万元的冤枉债。”近日,某企业负责人老刘拿到再审改判判决后,第一时间拨通承办检察官的电话。经天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这起承揽合同纠纷错误判决获得纠正,为他讨回了公道。

此前,原告刘某以被拖欠17.9万元劳务报酬为由,将老刘诉至法院,并提交相关证据。因老刘法律意识淡薄,未充分收集、提交证据,致使一审法院采信现有证据,判决老刘支付剩余17.9万元报酬。拿到判决书的老刘十分委屈,称刘某并未完成全部约定劳务,诉讼材料里还有部分虚假证据,判决与事实严重不符。

原审判决生效后,老刘多方维权无果。在一次“连心桥”民行检察工作室入企宣传过程中,老刘了解到工作室职能,经现场咨询,他决定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诉讼监督。

受理案件后,检察机关全面查阅原审卷宗,围绕劳务完工情况、证据真实性两大核心疑点开展调查核实。经多方取证核查查明,原告刘某确未完成全部劳务工作,原审定案依据中存在虚假证据,原判决事实认定存在明显错误。

为及时纠正裁判偏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依法向原审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列明案件事实疑点、证据瑕疵及法律适用问题,建议法院启动再审重新审理。

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结合检察机关核查取得的新事实、新证据,经重新审理,依法改判,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困扰老刘许久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天门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聚焦劳务、借贷、邻里等民生领域纠纷,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畅通群众司法救济渠道,用心用情化解群众急难愁盼,以检察履职筑牢公平正义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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