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7月03日

酒后开车撞坏道闸 躲进好友家二次饮酒

男子妄图逃避醉驾处罚仍获刑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邱睦 通讯员余佳 姚文泽 实习生郑梓璇 陈渺渺)近日,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男子桂兵(化名)在酒驾发生事故后,非但不配合处理,反而躲进他人家中再次饮酒,自以为能靠“耍小聪明”脱罪。最终,检察机关锁定其主观故意,根据“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以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5年7月某天晚上11时许,桂兵与好友沈军(化名)在一家烧烤摊吃夜宵和喝酒。饮酒后,桂兵驾驶小型汽车搭载好友沈军行驶至沈军居住的小区入口处时,车辆径直撞上了小区的出入口道闸。令人意外的是,事故发生后桂兵丝毫没有停车查看、配合处理的意思,反而直接驾车驶入小区内部逃离了事故现场。

“当时我往小区里开了大概100米,快到单元楼楼下的时候,保安追上来拦停了我们,说我的车把闸机撞坏了。”桂兵到案后供述道。面对上前交涉的保安,桂兵全程态度抵触,始终不肯配合协商道闸损坏的赔偿事宜,没过多久就撇下保安,走进沈军家中。

在沈军家中,桂兵竟再次拿起酒瓶饮酒,企图通过“事后补酒”制造醉酒状态发生在驾车之后的假象。期间,保安多次上门沟通事故处理事宜,桂兵始终闭门拒绝配合,无奈之下保安选择拨打110报警。

次日1时许,辖区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最终在肇事车辆内将正在睡觉的桂兵查获。经交管部门认定,桂兵对本次碰撞道闸的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因桂兵拒不配合反抗激烈,到案后3个多小时才对其完成抽血检测,血液鉴定结果显示,桂兵血液中的乙醇含量达到95.92mg/100ml,已经达到醉驾的认定标准。

案件移送至汉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敏锐捕捉到,桂兵“事故后饮酒”的反常行为背后,其主观上是否存在逃避醉驾处罚的故意,是本案准确定性的核心关键。根据“两高两部”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或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或者提取血液样本前故意饮酒的,可以以查获后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检察机关依法向侦查机关制发补充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固定证据:办案人员先后调取了小区入口的公共监控视频、保安的证人证言、民警的执法记录仪完整音视频、烧烤摊附近的公共监控,逐一还原了事故发生后的全部细节。

在环环相扣的证据面前,桂兵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事实和量刑意见,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桂兵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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