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庞正 通讯员 蔡蕾 刘晓艳
如果说,法官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别人的人生,那么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则更是既连着法律的尺度,也牵着少年的前途和家庭的希望。
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一个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他们以专业水平指导全省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更以“护苗”深情推动一项项司法保护机制和工作模式在荆楚大地落地生根。近年来,他们先后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前不久,又被评为“湖北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透过一个个案件,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个孩子。”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惟愿以法治之光,守护每一个孩子向阳生长,未来能在人生的舞台上精彩绽放。
因家庭矛盾中度抑郁的孩子脸上露出笑容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湖北法院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作为“特殊的希望工程”,不断提升未成年人审判专业化水平。除了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全省110家中基层法院挂牌成立未成年人审判庭或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组建相对稳定的少年家事审判队伍,推行涉未成年人“三审合一”受案制度,以专业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在一起离婚案件中,男女双方长期异地务工,感情不和,矛盾频发,也没有时间照顾和陪伴女儿,女儿小红因此被诊断为中度抑郁,出现厌学、自伤等极端行为。2025年4月,女方第三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请判令女儿小红由其抚养等。
立案后,审理法院立即将案件标注为涉未成年人重点案件,启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绿色通道”,由未成年人审判庭专门审理。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男女双方送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引导双方将子女利益放在首位。同时,深入托管机构、学校走访调查,精准了解小红的生活、学习及心理状态;并联合县妇联、县检察院、乡镇司法所等力量,组建专业调解团队,围绕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分割等争议焦点开展多轮耐心调解;还引入心理专家,对小红开展持续心理干预与情绪疏导,对其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等。
经多方合力,男女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专业审判庭也最大化维护了小红的权益。案件办结三个月后,法院电话回访,小红情绪明显好转,已恢复正常学习生活,笑容回到了她的脸上。
迷途少年在“向阳而生”微信群里走向新生
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从来不只是一纸判决,更是一场心手相连的接力。
武汉市青山区法院少年审判团队法官有一个微信群,名叫“向阳而生”,在这个群里,一名迷途少年真正实现了向阳而生、走向新生。
2021年4月,未成年人小刚因感情纠纷殴打他人致轻伤二级,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
判决生效后,法院为小刚组建了一个包括小刚父亲、司法所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承办法官等人共同参与的微信群。
在这个微信群里,法官了解到小刚与父亲吵架,半夜被赶出家门,便及时联系小刚帮助其找到暂住处,并联合检察院、司法局对小刚父亲予以训诫,又多次联系心理咨询师对小刚父子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得知小刚仍未脱离原来的朋友圈,法官及时与司法局、政府街道和物业公司沟通、协调,帮助小刚在物业公司找工作;小刚没钱缴纳技能培训和考试费用,法官就帮忙垫付。
通过鼓励和帮扶,小刚在成年后第一个月就考取了特种作业电工证,成为物业公司正式员工,人生走上正轨。而小刚直到现在仍通过微信群与法官姐姐保持密切联系。
这正是湖北法院融入“六大保护”的一个生动缩影。近年来,湖北高院与省妇联、团省委、省民政厅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深度融合,并在预防、矫治未成年人犯罪等方面建立专门工作机制,形成立体化、全方位保护格局;各地法院还联合相关部门探索再就业帮扶机制,为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提供支持。
在湖北宜城,法院与企业、学校共建“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失足少年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2018年以来帮助判处非监禁刑少年继续学习16人,其中9人考上大学,帮扶再就业15人。
老师猥亵学生被宣告终身从业禁止
指导基层法院从办理一案到治理一片,是省法院少年审判团队的法治智慧和责任担当。
贾某为某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2024年对在该机构学习的两名女生进行猥亵,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被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判决生效后,法院向有关监管部门送达了关于对贾某适用从业禁止令的函,并联系贾某原工作单位,提醒落实从业人员准入审查和日常监管的职责。
案件报到省法院后,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提示基层法院,对校外培训人员的资格审查监管存在的问题,要与当地监管部门进行沟通,达到治理一片的效果。基层法院随后发出相关司法建议,并积极探索与相关部门建立联络机制。
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办公室加强对下工作指导,健全未成年审判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模式,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取得系列成效。
近年来,省法院向中基层法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与有关部门联合发布《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指导意见》《湖北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规定》等文件,指导全省法院开通涉未成年人案件绿色通道,实行“四优先”制度,普遍推行“圆桌审判”,将心理辅导、庭审教育、判后回访等工作方法融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流程等。
2021年至2025年,全省法院审结涉未成年人抚养、监护、探望等民事案件21000余件;审结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被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230余件;对遭受家庭暴力的未成年人,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200余份,发出家庭教育令1500余份,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
重视每一个未成年人的诉求,保护每一个涉案未成年人的权益,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成长的角落,不断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湖北法院少年审判团队仍在持续努力中。
(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