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31日

两公司陷互诉僵局 检察机关推动调解

纠缠8年的“疙瘩债”终于解开了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孙少文)近日,在检察机关推动下,随着雅居公司将最后一笔款项支付给双峰公司,两家公司间长达8年互相诉讼的僵局终得化解。5月28日,湖北省宜城市检察院检察官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案情始末。

2011年7月,雅居公司与双峰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由双峰公司为其建设某商业项目。工程于2014年10月竣工验收,但因工程款结算争议,2018年11月,双峰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雅居公司支付拖欠的A楼工程款260余万元。2021年4月,经二审法院调解,雅居公司同意偿付双峰公司工程款260余万。

然而,雅居公司事后称,该公司在结算同一项目的B楼时,将1200平方米房屋作价600万元抵给双峰公司实际施工人王某,相当于多付了400多万元。

2022年8月,雅居公司起诉要求双峰公司返还B楼结算中多收的工程款400余万元。法院审理认为,“以房抵款”协议有王某签字和双峰公司盖章,应当抵扣工程款。2023年12月,法院判决双峰公司返还多收的工程款400余万元。

拿到判决书后,双峰公司联系王某,然而王某说房子不在自己手上。面对突然产生的400多万元债务,双峰公司无力承受,遂于2024年5月向宜城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案件后,检察机关经不动产登记查询,案涉房产仍登记在雅居公司名下,并由案外人吴某租下,用于经营KTV。检察机关认为,雅居公司虽与双峰公司及实际施工人王某签订了“以房抵款”协议,但该房产未实际交付,房屋所有权仍归雅居公司,且雅居公司实际占有并产生收益。“以房抵款”协议未约定原工程款债务消灭,未过户或实际交付的房产价值不应直接计入已付工程款。

2024年7月,宜城市检察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025年10月,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判,驳回雅居公司诉讼请求。

然而雅居公司不服再审判决,又提出上诉……

承办检察官梳理此案诉讼及执行情况发现,两公司实质争议区间不大,具有和解可能,于是分别与两公司的负责人及案涉实际施工人沟通,并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

2026年2月,在法检协力配合下,两公司在另一起执行案件中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峰公司放弃部分款项,雅居公司撤回本案上诉,双方全部诉讼争议终结。

目前,《执行和解协议》已履行完毕,纠缠8年的“疙瘩债”终于解开了。 (公司名称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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