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27日

疲劳驾驶认定新规下月起实施

不再只看驾驶时长,三类条件满足一个就算

据央视报道 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认定规则》(GA/T 2372-2026)新规(以下简称“新规”),6月1日起将在全国落地执行。新规打破了以往“只看驾驶时长”的局限性,采用驾驶行为、生理状态、生活轨迹三维立体标准来综合判定驾驶员是否处于疲劳驾驶状态。

新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疲劳驾驶:一、驾驶行为维度方面。新规明确,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应认定为疲劳驾驶。对于客运机动车驾驶人,规定更为严格:在22:00至次日6:00期间连续驾驶超过2小时未休息或休息少于20分钟,或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超过8小时,均属疲劳驾驶。交警主要通过提取行驶记录数据、询问驾驶人及证人、调取监控视频等方式进行取证。

二、生理状态维度方面。新规增加了生理状态判定标准。若在交通事故发生前10分钟内,驾驶员双眼完全闭合时间达到或超过2秒,或通过脑电波特征判断的疲劳程度数值小于30,可认定为疲劳驾驶。此外,事故后,交警对机动车驾驶人询问或讯问,结果证实驾驶人当时处于精神难以集中、恍惚或困倦状态仍驾驶车辆的,也属此列。

三、生活轨迹维度方面。交警还将对驾驶人出发前的睡眠状况,以及工作、饮食、用药、生活等情况进行调查。若调查结果证实存在可能导致疲劳的因素,亦可作为认定依据。

据了解,依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不足20分钟,一次记3分;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休息不足20分钟,一次记9分。

疲劳驾驶会引发视线模糊、反应迟钝等问题,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交警部门通过多个因疲劳驾驶引发的碰撞护栏、追尾等事故案例,提醒广大驾驶人:长途行车易疲劳,出车前务必保证充足睡眠,行车中感到困倦应及时休息,切勿疲劳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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