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冯宵 梁雨婷)“我终于领到自己的结婚证了!谢谢你!”5月6日,咸宁市通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梁雨婷的手机跳出这样一条信息,还跟着一张照片——崭新的结婚证,刘某和张某可的名字紧紧挨着。
张某可幼年被送养,一直未办理户籍。2012年起,她冒用姐姐张某平(后更名张某如)的身份工作、生活。2024年2月,她以“张某平”之名与刘某在通城县办理了结婚登记。同年11月,广东省英德市公安机关查清冒用事实,为她办理了本人户籍,漂泊十余年的张某可终于有了合法身份。
身份“正名”后,新的麻烦却接踵而来。2025年底,张某可临近预产期。由于身份证与结婚证的姓名不一致,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法正常登记父母信息,后续落户、生育报销、申领生育津贴等手续也将受阻。夫妻俩四处求助无果,最终走进通城县检察院。
受理线索后,该院第四检察部迅速展开调查,确认属于冒名婚姻登记。要纠正这起错误婚姻登记,必须取得被冒名者张某如的关键证言。但张某如长期在广东生活,起初甚至不愿接听办案人员的电话。办案检察官多次联系张某如,几次沟通后,张某如终于同意配合。
2026年1月13日,在该院标准化办案区内,三名检察官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通过微信视频连线,依法对远在千里之外的广东张某如进行询问,制作笔录,固定关键证据。
1月19日,通城县检察院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撤销该错误婚姻登记。民政部门经核查,于2月10日依法作出撤销决定。5月6日,刘某与张某可持各自真实身份证件,重新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