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针对日本政府21日通过内阁决议允许杀伤性武器对外出口,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2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时表示,中方对此严重关切。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将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抵制日本“新型军国主义”的妄动。
有记者问:4月21日,日本政府通过内阁决议,正式修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原则允许出口杀伤性武器,出口前无需国会提前审批。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中方对此严重关切。”郭嘉昆说,当年日本军国主义大肆侵略扩张,对中国及亚洲邻国犯下滔天罪行。正是基于日本的侵略历史,为防范日本军国主义死灰复燃,《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日本投降书》等一系列具有充分国际法效力的文件明确规定,日本应完全解除武装,不得维持能使其重新武装的产业。
郭嘉昆说,日本宪法对本国军力、交战权、战争权也作出严格限制,战后日本还确立了“专守防卫”等限制军力发展和武器出口的严格规范。1976年日本政府发表对武器出口的统一见解,明确表示日本作为和平国家,慎重处理武器出口。
郭嘉昆指出,日方近期在军事安全领域一系列危险动向戳穿了其“和平国家”和“专守防卫”的自我标榜。很多专家学者担心日本重新开启“战争机器”,对外“输出战争”。日本加速“再军事化”是事实和现实,有实际的路线和行动。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将对此保持高度警惕,坚决抵制日本“新型军国主义”的妄动。
日本修改武器出口规则
允许杀伤性武器出口
据新华社电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政府21日通过内阁决议,完成了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及其运用指南的修改,原则上将允许杀伤性武器对外出口。
报道称,规则修改后,日本取消了此前将武器出口限定在5类非战斗用途范围内的限制,原则上允许包括杀伤性武器在内的成品武器出口;在特定情况下,也将允许向处于冲突中的国家出口武器。
根据新规则,日本武器出口将由首相、内阁官房长官、外务大臣和防卫大臣审批,获批后再通报国会。
共同社指出,日本长期以来以“和平国家”为定位,此次修订是日本安全保障政策的重大转折。
当前日本舆论普遍认为,高市政府此举可能助长地区冲突、加剧军备竞争。自相关动向被曝光以来,该政策在日本国内持续引发民众大规模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