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11日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昨起实施

禁止平台“大数据杀熟”等行为

据新华社电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三部门联合印发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下称《规则》)于4月10日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这一系统性监管文件,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等价格歧视行为,为平台经济划定价格行为红线。

什么是“大数据杀熟”?指同一商品或服务中,互联网平台利用数据分析对老客户实施差异化定价,导致其价格高于新客户的现象,属于价格歧视行为。

《规则》第五条明确,平台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降价、让利、返现或参与促销活动;第七条明确,平台需明确标示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计价单位、运输费用、配送方式等与价格有关的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规则》第十一条提出,平台需公平公正开展补贴促销,不得虚假宣传补贴金额和力度,并在活动页面显著位置标示补贴规则、对象、方式等信息。

关于“同产品不同价”,《规则》第十五条明确,平台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支付意愿、支付能力、消费偏好、消费习惯等信息,运用数据和算法、平台规则等手段,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

关于自动续费提醒,《规则》第二十条提出,平台在自动续期、自动扣款时,应当以显著方式提醒并通知消费者,避免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扣费。

消费者如果被“杀熟”了,该如何维权呢?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洪勇表示,一是保全证据。立即截图商品详情页、支付页/订单确认页;同时用另一设备或新注册账号搜索同一商品进行价格对比。二是进行平台投诉。立刻联系商家或平台客服,明确告知对方行为违反新规,保留平台回复记录,作为后续举报证据。三是通过官方渠道举报。比如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APP、小程序举报。四是民事诉讼。若金额较大或遭受严重损失,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主张三倍赔偿,或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请求撤销合同。

--> 2026-04-11 《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昨起实施 4 4 楚天都市报 content_345184.html 1 禁止平台“大数据杀熟”等行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