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林楚晗 通讯员王晓珊)4月8日,武汉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相关决定,长江江豚正式成为武汉市城市吉祥物。武汉由此成为全国首个以地方人大决定形式确立长江江豚为城市吉祥物的城市,以法治手段固化长江大保护成果,打造江城独具特色的生态名片。
长江江豚是长江流域特有淡水鲸豚类物种、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凭借天然上扬的嘴角、温顺憨萌的神态,被誉为“长江微笑天使”,是衡量长江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的标志性物种。近年来,武汉深入践行长江大保护战略,持续推进十年禁渔、岸线生态修复、水生生物栖息地保护等举措,长江武汉段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江豚群体在汉口江滩、新洲双柳等水域频繁现身,稳定栖息种群逐步形成,成为江城生态治理成效的生动缩影。
此次表决通过的相关决定,明确了长江江豚作为武汉城市吉祥物的法定地位,围绕江豚科研保护、宣传推广、形象运用、文化融合等作出系统规范。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决定》起草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江豚保护、法律等领域专家论证,经报请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后,最终提请本次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武汉市花梅花、市树水杉,与此次确定的长江江豚,共同构成城市的自然符号体系。三者分别从植物与动物、陆地与水域维度,呈现武汉的生态特质与文化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