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2日

拐卖9名儿童 隐匿行踪23年

“梅姨”落网

增城警方2017年发布的“梅姨”模拟画像

申军良寻找儿子和“梅姨”

2026年2月,申聪结婚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柳之萌 胡秀文 王鹏 柳琛琛 刘孝斌

据央视新闻3月21日消息,经警方不懈努力,“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取得重大进展,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女)落网,其即为该案关键人物“梅姨”。

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多名儿童在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被拐。专案组于2016年将张维平等5名犯罪分子抓获,张维平供认其拐卖儿童的作案事实,并称所拐儿童是通过“梅姨”贩卖。

2019年至2024年,专案组将被拐儿童悉数找回,并组织认亲。2023年4月,主犯张维平等人被依法执行死刑。但因真实身份等关键信息的缺失,“梅姨”作为该案的关键人物,始终未能归案。

2025年,在公安部指导、外省公安机关的支持下,专案组发现一位名叫谢某某的女子,其特征与“梅姨”高度吻合。经进一步核实,谢某某正是“梅姨”。

近期,专案组将嫌疑人谢某某抓获。经审讯,谢某某对其贩卖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嫌疑人谢某某已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回应

寻子家长申军良:找“梅姨”10年,在村里挨家打听差点丢命

2005年1月4日,1岁的申聪在广东增城一间出租屋内被人抢走。2016年,张维平被抓后承认自己拐卖申聪等9名儿童的作案事实,并称孩子们是通过“梅姨”贩卖的。但“梅姨”一直没有消息,像是人间蒸发。

申聪的父亲申军良已寻找儿子11年,从此刻开始,他又同时寻找那个虚无缥缈的“梅姨”。“2017年,我到‘梅姨’在紫金县住过的村子里呆了好几个月,挨家挨户打听她的特征。”3月21日,申军良在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说,那些年他几次差点把命搭进去。“那时候孩子找不到,‘梅姨’也抓不到,我不甘心,连遗书都写好了。有一次我想着跳进黄河,用我的命换孩子回家,换抓到‘梅姨’。后来有人打电话劝了我很久,我在黄河边坐了一整夜,天快亮才回去。”

申军良还说,当时不少人质疑“梅姨”是否真的存在,他一直坚持反驳,“‘梅姨’肯定是存在的,谁说不存在就是不负责。”

2020年,申聪终于被警方找到,并回到河南周口的老家,与父母一起生活。但申军良并没有放弃寻找“梅姨”的步伐,“这最近几年,每年都还要去广东好几次,就为了找‘梅姨’的线索,申聪也陪我一起去。”

2026年2月9日,22岁的申聪在老家举行了婚礼。如今,又得到了“梅姨”落网的好消息,申军良激动地对记者说:“我今天接到广东警方的电话,他们告诉我‘梅姨’落网的好消息,太高兴了。她太狡猾了,之前对外公布的很多信息都是假的。”他还表示,“我找了‘梅姨’10年,儿子曾问我,是不是追不到‘梅姨’这辈子都不安心?我说当然。现在,这个人终于落网了。”

申军良表示,他将尽快赶往广东,配合警方处理案件相关事宜。

被拐儿童申聪:想去广东亲眼见见“梅姨”,问她良心不会痛吗

3月21日中午,得知拐卖自己的“梅姨”落网,申聪发布视频称:“去年的时候,我还和爸爸一起去找‘梅姨’,今天她终于落网了。作为被‘梅姨’拐卖的孩子之一,我等这一天等了十多年!”

申聪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当天上午警方告诉他“梅姨”落网的喜讯,他十分惊喜,“我昨天刚刚领了结婚证,今天就收到这样一个消息,可以说是双喜临门。”申聪说自己过段时间会去到广东,亲眼见一见这个改变他命运的人长什么样子,“我想当面质问‘梅姨’,你拐卖了这么多的小孩良心不会痛吗?为什么要干这种丧尽天良的事?你自己难道没有孩子吗?”

神笔警探林宇辉:绘制“梅姨”画像时,就坚信这人真实存在

林宇辉曾担任山东省公安厅首席模拟画像专家,被誉为“神笔警探”,曾协助增城警方绘制“梅姨”模拟画像。

3月21日,林宇辉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当年很多人对“梅姨”其人的真实性表示质疑,而他在绘制“梅姨”模拟画像过程中,坚信这人是真实存在的,“曾和她同居的人员,以及其他作案人员的供述,能够证明她是存在的。”在抓捕“梅姨”的过程中,警方曾称无直接证据证明此人是否存在,对此林宇辉说:“我认为这是警方的一种高明的策略,释放‘内紧外松’的信号,就让她看到,放松警惕。”

有媒体报道,多年过去,“梅姨”长相变化很大,与此前公布的模拟画像相似度不到30%。对此林宇辉介绍,“梅姨”可能在躲藏的过程中变换了发型,体型也可能会变得消瘦,但基本特征不会变化。

揭秘

“梅姨”平时说媒暗地里贩卖孩子

同居男友从没见过她的身份证

2017年,张维平供述其曾在2003年至2005年间拐卖申聪等9名儿童,均通过“梅姨”转卖。张维平交代,“梅姨”曾用名为潘冬梅,约1952年生,身高约1.5米,会讲粤语、客家话,平时替人说媒,在暗地里贩卖小孩,曾出没于增城、韶关新丰等地。“梅姨”并不关心孩子的来历,而是承诺只要有孩子她就收,孩子卖到什么地方,她也从不和张维平提起。

张维平还记得,“梅姨”曾带他到广东紫金县水墩镇黄砂村一户人家,那里住着一个老汉,张维平判断老汉和“梅姨”是男女朋友关系。警方找到老汉,其称“梅姨”在和他交往的两年中,每次在他家住一阵就走了,说是去做生意,过一阵又回来,而且从来不让人看她的身份证。那时,老汉并不知道,“梅姨”说的“生意”是拐卖儿童。

根据张维平和老汉的描述,广州警方2017绘制了“梅姨”的第一张模拟画像,并发布悬赏通告,但多年来未获得有价值举报线索。

一名被拐儿童的父亲自杀

认亲后孩子却将母亲拉黑

截至2024年,“梅姨案”所涉的9名被拐儿童都已被找到,但并不是所有孩子都回了家。

据央视2021年报道,男孩杨某某2005年被“梅姨”等人拐卖,此后其父亲在一次坐火车时身亡,被认定为坠车自杀,一家三口只剩母亲夏女士一人。2019年11月2日,杨某某被找到,在警方安排下与母亲见了一面,但他决定和养父母一起生活,没有回过四川老家。夏女士在采访中说:“我只是想像朋友那样关心一下,可是他把我拉黑了,我只能通过和他养母聊天知道一些情况。”当时夏女士称,自己不打算再去追究孩子养父母的责任,但也期待孩子再长大一些后,对自己的态度能有转变。

律师解析

“不拐只卖”也构成拐卖儿童罪

情节严重可参照余华英判死刑

按张维平供述,他拐卖申聪等9名儿童时,“梅姨”只是作为中间人参与“卖”,而未参与“拐”。那么,“梅姨”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会受到怎样的惩处?

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曾担任杨妞花的代理律师,打赢对人贩子余华英的官司,后者被判死刑。3月21日,王文广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根据刑法第240条,对仅有拐或卖的行为单独认定为拐卖儿童犯罪,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因此,即使“梅姨”只是参与后期的“卖”,也完全可以定性为拐卖儿童罪。

刑法第240条还规定,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因此王文广认为,如果“梅姨”被认定参与拐卖9名儿童,“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参考余华英可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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