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3月21日

在养生馆非法行医

扎针灸致他人死亡两名假中医被判刑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陈书琴)近年来,各种中医养生馆涌现,其中不乏一些理疗馆、养生馆打着“老中医”名号,无证提供刮痧、拔罐甚至针灸等服务,并宣传“包治百病”吸引消费者,不仅扰乱医疗市场秩序,还可能致人死亡。3月15日,湖北省公安县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广大群众警惕身边的假中医。

2025年12月9日,经公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郑某某、林某某涉嫌非法行医罪一案二审宣判,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中,被告人郑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林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被告人林某某在公安县某镇经营一家康复健养生馆。2024年2月,林某某在亲友家中偶然遇到郑某某,郑某某自称学过针灸可以治病,林某某便邀约郑某某到养生馆上班,二人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多名亲友针灸。

2025年春节,李某夫妇返乡探亲期间多次来到林某某的养生馆,由郑某某、林某某共同针灸。最后一次针灸时,李某出现剧烈疼痛,后神志不清甚至休克,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某因针灸致肺动脉根部破裂、心包积液合并心脏压塞致急性循环功能障碍而死亡。李某生前针灸行为与其死亡之间存在完全因果关系,参与度为96%-100%。

经审查,郑某某、林某某在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在实施诊疗活动过程中造成就诊人李某死亡,且施针行为与其死亡之间存在完全因果关系,二人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

2025年6月27日,公安县检察院以郑某某、林某某涉嫌非法行医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李某近亲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二被告人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分别判处被告人郑某某、林某某有期徒刑十年、五年,并判令郑某某、林某某支付李某近亲属经济损失5万余元。被告人郑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5年12月9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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