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刘高兴 王礼琳)看似平常的相亲,实则隐藏着步步算计的诈骗陷阱;看似温柔贤惠的“新娘”,实则是瞄准弱势人群的“猎手”。近日,由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赵某、陈某、冯某等6人诈骗案有了二审结果,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6名被告人10个月到11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
1月14日,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始末。
2023年12月,冯某找到邻居王女士,称为她的儿子小张物色到“理想对象”——冯某在河南南阳的“干女儿”赵某。王女士十分高兴,让冯某安排二人见面。接触过程中,小张觉得赵某温柔贤惠,决定与其交往。
半个月后,赵某也表示小张是自己的“人生伴侣”,提出希望早点结婚,并找来“干妈”冯某、“表哥”陈某上门商议彩礼等事宜。王女士喜出望外,操办了订婚宴,并按照要求给赵某转账彩礼、生活费等共计7.6万元。
收到款项后,赵某却突然失踪。发觉被骗的王女士和小张,于2024年4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赵某其实早已结婚,“干妈”“表哥”也与她不存在任何亲戚关系。
赵某、陈某、冯某到案后,公安机关以3人涉嫌诈骗罪向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梳理卷宗注意到,赵某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却长期住在酒店,日常消费挥霍无度,很可能存在其他尚未报案的被害人。另外,多份供述证实赵某与冯某是因郭某介绍后相识,且赵某喊郭某“舅舅”,郭某也经常在外“保媒拉纤”,种种迹象显示该案可能隐藏着其他团伙成员。
带着线索,承办检察官开始对到案人员进行针对性讯问。
“我不是骗婚。老公对我不好,我一直准备和他离婚,只是还没有离成。而且现在的对象是我舅舅郭某给我介绍的,是他让我把自己的年龄说小一点。”赵某辩解说。
但陈某、冯某的供述却让事实不断清晰起来:“是老郭在中间牵线,老李和小顾假装亲戚,和我们一起去了被骗的人家里。”“每次都是老郭先去和对方的媒人碰头,摸好情况之后我们再配合做后面的事。”……
围绕侦查提纲,公安机关查明赵某、陈某、冯某等6人长期以婚恋为由进行诈骗活动,短短6个月内作案4起,涉案金额达49万余元。随后,“媒人”郭某、“干爹”李某、“表姐”顾某先后落网。
2024年9月,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审查时,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金钱往来多为现金交付,诈骗数额认定难度较大,且部分被害人给付现金时并无其他人员在场,在案犯罪嫌疑人除郭某、顾某外均拒不认罪。经过对涉案金额的逐项梳理,检察官同步要求公安机关从资金来源、犯罪嫌疑人相关交易账户转账情况等多方面内容补强证据,最终认定涉案犯罪金额为51万余元。
考虑到该案被害人均为农村弱势群体,家庭困难或身患残疾,无固定收入来源,承办检察官开展释法说理工作,促使郭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共计9万余元,化解被害人经济上的燃眉之急。2024年12月,宜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赵某、陈某、冯某等6人提起公诉。
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认定赵某等6人均构成诈骗罪,分别判处他们10个月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分别并处5000元到5万元不等罚金。
判决作出后,赵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期间,陈某主动赔偿被害人10万元,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余各被告人均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