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1月03日

武汉公积金支持政策延续至今年6月30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韩拱)1月1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武汉市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延续实施至2026年6月30日。

武汉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包括:阶段性扩大公积金异地贷款受理范围至全国各城市缴存职工,同时取消异地贷款借款人须武汉户籍的限制条件;阶段性上浮公积金贷款可贷款额度20%,但上浮后的贷款金额不得超出武汉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且该项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政策不叠加使用;阶段性支持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首付款,提取后还可按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示,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可低于月缴存额的6倍,以免影响公积金贷款资格和额度。上述三项阶段性政策均延续实施至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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