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市场监管总局29日对外发布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商标许可、特许经营、贴牌加工、来料加工、定制生产等方式将被纳入委托生产管理。
据介绍,食品委托生产涉及主体、品种、区域广泛,有个别企业利用委托生产方式逃避监管,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委托双方,尤其是委托方食品安全责任不落实是导致食品安全风险的关键因素。
办法明确了委托双方在资质查验、合同订立、原料控制、标识管理、检验留样等各关键环节的责任义务。
办法还提出建立食品委托生产报告制度、规范委托生产合同涉及食品安全事项、强化委托生产食品召回管理。在法律责任方面,设置了相应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