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4日

多按1个0 30万买房首付错转

法院判决:不当得利必须返还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梁军)用手机转账时手抖多按一个“0”,3.41万元货款变成34.1万元,原本给儿子攒的买房首付“不翼而飞”。近日,湖北枣阳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依法判决收款方王某返还多收的30.69万元,并赔偿相应损失。

2025年2月,四川成都食材批发商张某正忙于备货,西安的供货商王某发来催款消息,明确100件猪脚货款合计34100元。张某在货架间匆忙操作手机银行转账,未仔细核对金额便确认支付。当晚盘点账目时,他才发现原本应转3.41万元的货款,实际转了34.1万元,“那30余万元是给儿子攒的买房首付,还要给养殖户结款啊!”

张某当即联系王某说明情况,并发去转账截图和差额计算凭证,恳求对方退还多转款项。王某起初回复“等我看看流水”,之后便不再回应。王某是湖北枣阳人,在西安开卤肉店多年,女朋友阿珍(化名)卤的猪蹄是招牌。张某常从他那里进货,一来二去,算是熟人,次日,张某发现自己已被王某微信拉黑,换用多个手机号联系,对方一听是他便挂断电话。无奈之下,张某求助派出所,得知此事属民事纠纷,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2025年3月,张某带着微信聊天记录、银行转账凭证、过往交易流水等证据,向枣阳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返还30.69万元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立案后,法官多次联系王某调解,王某先是将责任推给女友,后又辩称“是对方自己转错的”,拒绝返还。开庭时,王某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因操作失误多转的30.69万元,王某无法律依据取得,构成不当得利。且王某在得知转错账后,拉黑联系方式拒绝返还,属恶意得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判决王某返还30.69万元,并支付自转账当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的利息。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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