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5日

市场监管所的故事

市场监管人员进行日常检查 受访者供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通讯员 吴迪 余青 吕海蓉

耐心普法排查隐患,给大家算明白“换秤账”;深夜响应答疑,只为让商户少一分担忧;处理消费纠纷后,还要多看一眼防患未然……

在武汉,基层市场监管所的执法人员用“有耐心”的沟通、“不隔夜”的响应、“多一步”的排查,在一件件民生小事中守护消费者权益、助力商户规范发展,串起基层民生暖故事。

一场关于电子秤的“较量”

2025年6月25日 星期三 晴

在硚口区韩家墩市场监管所的管辖范围里,有一家大型农贸市场——太平洋农贸市场。每天,这里人来人往十分热闹。到里面随便逛逛,就能买上满满一菜篮子的肉菜水果。

“我们这个农贸市场规模很大,却不存在‘缺斤少两’情况。”经过一处摊点,执法人员谭烽突然掏出一个标准砝码,趁商户不注意,放在了门口的电子秤上。“电子秤数显标准,且铅封完整。”随后,谭烽又随机抽查了其他几家商户,同样数据准确,铅封及合格证俱全。

这份来之不易的成绩背后,是一场为时一个月的“较量”。

今年5月初,韩家墩市场监管所与太平洋农贸市场的管理方共同探讨,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电子秤“缺斤少两”问题,就需为商户统一配置电子秤。然而,这一计划实施起来却并不容易。

“用得好好的秤,凭什么要花钱重新换个秤?”“换秤的成本谁来承担?”“换的秤如果坏了,是不是要重新买?”商户的质疑声纷至沓来。

为了给商户做通思想工作,谭烽多次组织商户开展宣讲会,告知电子秤“缺斤少两”的危害。“如果被发现电子秤存在计量作弊行为,不仅会被市场管理方清退,还可能面临高额处罚。”谭烽说,有的商户可能并非有意使用问题秤,他们只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了不合规的电子秤,冤枉被罚。管理方统一购买电子秤,就可以避免这个问题。

谭烽还给商户们算了一笔账,一次成本投入可以换来安心经营,怎么算都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就这样,在市场监管所与市场管理方的推动下,这场关于电子秤的“较量”终于大获全胜。太平洋农贸市场的商户统一更换电子秤,并自觉遵守计量规范,杜绝“缺斤少两”。

“统一换秤后,我们没有收到过一起‘缺斤少两’的投诉。”离开市场前,谭烽和商户们亲切打着招呼,他说,这方寸之间的“秤”心诚意,为商户们带来了信任,也为消费者带来了安心。

凌晨1点的18条信息

2025年8月28日 周四 多云

“马先生拿到企业营业执照了,他升级了!”下午两点,蔡甸区永安市场监管所的田源走进办公室,兴奋地嚷了一句。

这事,还要从半个月前的“凌晨微信刷屏”说起。

当时已经凌晨1点,田源的手机突然响起一连串的微信提示音,18条未读信息刷了屏。

原来,永安市场监管所当天收到了一条消费投诉,马先生销售的一款产品厂商识别代码已经注销。根据《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厂商识别码注销后生产的商品不可以继续使用原条码进行销售。商户想要自证“清白”,就需要提供合法合规的进货凭证。

马先生担心材料不全会影响经营,连夜整理资料、拍摄照片,找到了就直接通过微信发了过来,丝毫没有注意已是凌晨。

“如果等天亮再给他回信息,恐怕他一晚上都睡不着。”田源回拨了马先生的电话,一边安抚他的情绪,一边逐条讲解商品溯源、资质审核的监管要求,还帮他详细列出了所需材料的清单。

经核实,该商户为初次违法,未造成实际危害且及时改正,符合《武汉市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及轻微免罚清单(试行)》的适用条件。最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马先生作出免予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的决定,同时,也将该投诉线索移送至供货方属地的市场监管部门。

之后,马先生在经营中遇到各种问题,都会向永安所的执法人员咨询。一次聊天时,田源得知马先生有“个转企”的意愿,当即鼓励他向着规模化经营发展,“现在‘个转企’很方便,一窗受理、并联审批。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变更登记升级企业,原有经营档案也可以无缝衔接。”田源还陪同马先生一起在永安所“个转企”帮办窗口办齐手续,完成了“个转企”的升级,当天就拿到了企业营业执照。

“马先生说,升级成企业后,他计划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我也替他高兴!”田源笑着说,从处理投诉到凌晨普法,再到成为商户信任的“领路人”。这场柔性执法和精准服务,让他对市场监管的工作有了不同的感悟。

意外收获

2025年9月29日 周一 晴

国庆节前,一位来武汉旅游的小姑娘投诉说,她在江汉路的一家商店称了一些花茶后,发现价格偏贵决定不要,却被要求支付2元钱的袋子钱。她认为,商家并没有提前告知要收袋子的钱,收费不合理。

国庆假期里,江汉路迎来大批游客,这样不预先告知就收费的情况必须整改!江汉区花楼水塔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吴洛帆和同事立刻前往该店铺。

“这个袋子是一次性的,打开就废了,这也是成本。”面对市场监管人员,店长也觉得委屈。

“不是要求你不收费,是必须提前告知消费者。”吴洛帆解释说:“你在消费者不知道袋子要收费的情况下,就使用了这种一次性的包装袋,并要求消费者支付费用,这是不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店长沉默了一会,点点头表示立刻按照要求整改。

原本,这起消费投诉也算处理完毕,但吴洛帆习惯性多看了一眼,却有了“意外收获”——这家店里花茶的清晰标价为“1.2元/克”,而不是使用规范的标价单位“600元/500克”,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

“我需要查看你们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啥?我们就卖点花茶,没有食品啊,还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店长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花果茶也属于食品,如果你们要销售花果茶就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店长的话让吴洛帆哭笑不得,他当即要求该店将花茶下架,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后再重新销售。

“原本是处理投诉,却意外发现他们明码标价不规范,又意外发现他们没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这两个“意外收获”,让吴洛帆明白了一个道理:市场监管从来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应对,而是“见微知著、防患未然”的主动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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