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刘怡廷 朱子仙 覃婉)为还欠债,2人竟骗取38万余元原浆基酒牟利。经湖北省京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依法判处常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11月20日,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始末。
常某某因经营不善欠下冯某债务,为偿还欠款,二人萌生了骗取基酒变卖牟利的念头。自2024年7月起,常、冯二人开始有预谋地接触京山某酒业公司负责人及本地酒水经销商。
为骗取信任,常某某向该负责人谎称冯某为公司聘请的四川市场销售负责人,并虚构其与当地政府人员的亲属关系以博取信任。冯某则负责对接经销商张某某,编造了“他人以酒抵债”等虚假情况,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寻找销赃渠道。
在取得初步信任后,2024年7月25日,常、冯二人以试销四川市场为名,要求提取300壶原浆基酒。在未支付任何款项的情况下,常某某凭借一张欠条成功将酒提走。随后,基酒被冯某等人转运至经销商张某某处,以约10万元的低价当场售卖,所得赃款被二人瓜分。
初次得手后,常、冯二人于同年7月31日再次以类似手法,骗取400壶基酒。其中部分用于抵偿常某某个人债务,其余350壶再次被低价转卖给张某某,获赃款约12万元。
两次诈骗,常、冯二人共计骗取原浆基酒700壶,价值人民币38万余元。事后,为拖延付款,二人继续以“销售刚铺开”等理由搪塞京山某酒业公司催款,直至案发。2024年9月25日,冯某在成都被当地警方抓获。同年10月10日,常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今年5月14日,京山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常某某、冯某提起公诉。8月27日,京山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检察官提醒,诈骗分子常以“领导亲戚”“政府关系”“内部消息”等为幌子包装自己,一定要注意甄别,不要陷入“画饼”陷阱。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违背常理和商业规律的“好事”往往是骗局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