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张傲涵)“真没想到,一场闹到动手伤人的矛盾,能在检察院这里彻底化解!”近日,在湖北省随县综治中心“炎枫相随”检察工作室,当事人何某与李某握手言和。此前,双方因一场偷鱼事件引发冲突,何某打伤李某致其轻伤二级,埋下了矛盾的种子。
9月22日,随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2024年11月24日晚,李某等人在随县厉山镇某村一处堰塘偷鱼,被塘主何某当场发现。何某随即联系同村村民赶赴现场,双方争执中李某被何某打伤。公安机关接警后迅速介入调查,经司法鉴定,李某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初步调查后,公安机关认为该案涉及故意伤害和财产纠纷,性质敏感,但由于双方均流露出调解意愿,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公安机关遂将案件移送至随县检察院,寻求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4年12月,随县检察院组织召开检察听证会,同时邀请公安机关办案民警、调解员、听证员等多方调解力量共同参与。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调解取得突破性进展。李某首先表态:“偷鱼是我不对在先,触犯了法律,也侵害了何大哥的利益,我愿意谅解何大哥,不再追究他的责任。”
何某也诚恳回应:“我动手打人确实太冲动了,感谢检察官的耐心开导和调解员的公正调解。对于李某偷鱼的行为,我也表示谅解,不再追究相关责任。”
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约定何某向李某赔付医疗费等相关损失,并握手言和。最终,因何某系初犯,且具有自首情节,同时积极赔偿李某损失,取得李某谅解,随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至此,这起矛盾纠纷被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