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07日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

防城港“亮证女”被行政拘留5日

综合新华社、中新社电 记者8月6日从广西公安部门获悉,防城港“亮证女”侯某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近日,网传“农村公路惊现证件侠”“会车遇奔驰女司机亮证逼迫让道”等多条视频引发广泛关注。8月3日,广西防城港市委市政府调查组发布调查结果称,经调查,奔驰车女司机侯某某非公职人员,视频中侯某某所亮证件系其丈夫黎某所持有。

8月5日,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出具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现查明,7月22日17时45分许,违法行为人侯某某驾驶黑色奔驰SUV汽车行驶至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雄饶饭店对面小路,与对向行驶而来的白色长城汽车会车时与对方车辆驾驶员李某某发生争吵。争吵期间,侯某某顺手在其驾驶的车辆扶手箱位置拿出一本“行政执法证”,并向对方驾驶员“亮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侯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目前,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江山边境派出所已经将违法行为人侯某某送至防城港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由2025年08月05日至2025年08月10日。

据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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