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通讯员 陈颖 实习生 郭元婷 温宝
“老张最近遇事冷静多了,对管道施工也很配合。”近日,面对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社区工作人员欣慰地说道。
7月29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4年12月,某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老李在小区进行燃气管道改造施工时,与居民老张发生激烈争执。老张坚称施工侵占了自家车库面积、影响通行,多次阻挠;施工方则认为系按规划进行。争执中,情绪失控的老张随手拿起施工镐头击打老李手臂,致其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一起普通的社区纠纷,因维权方式不当和法律意识淡薄,最终演变为刑事案件。
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两次深入案发小区,实地调查发现,燃气公司虽曾与老张协商,但未达成一致。案发当日,老李在得到负责人“已协商好”的答复后继续施工,老张见阻止无效愤而动手。
询问中,承办检察官敏锐捕捉到两个关键点:一是双方都认为自己“占理”,心中憋着一口气;二是老张与老李竟是远房表亲,双方均不愿对簿公堂。为此,检察机关联合社区、综治中心搭建调解平台,组织双方及家属面对面协商。
调解会上,检察官和社区工作人员一方面对老张的过激行为及法律后果进行严肃的释法说理,强调合法维权途径;另一方面,也指出施工方沟通不足的问题。在情理法的交融与耐心劝导下,双方心结渐解。老李主动提出降低赔偿金额,老张则深刻认识到错误,主动认罪认罚积极配合赔偿并真诚道歉,老李接受赔偿并出具谅解书,受损的邻里亲情得以修复。
考虑到本案因民间纠纷引发,老张系初犯、偶犯,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社会矛盾已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办案不能止于就案办案,更要穿透表面,找到矛盾爆发的‘燃点’。我们联合基层组织搭建调解平台,目的不仅是解决眼前的‘官司’,更要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修复受损的邻里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嘉鱼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多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