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李云云 李静雅)一辆厢式货车,装上油罐,停在路边的花卉苗木基地中,竟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小型加油站”。经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检察院依法对李某、王某等5人以危险作业罪提起公诉后,近日,当地法院依法判处5人相应刑罚。
7月25日,承办检察官披露了此案详情。
2020年6月至2022年7月,李某、王某等5人在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销售许可证及相关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未采取任何正规防护措施,利用私自改造的厢式货车和自制的加油器,租赁枣阳市某花卉苗木基地和木板厂作为场地,储存从外省购入的95号汽油,以低于市场价出售。2022年8月至2023年4月,李某、王某与杨某又租用枣阳市某花卉苗木基地、某钢材厂院子作为场地,继续从事危险作业活动。期间,几处黑加油点共计销售金额700余万元。
“这种缺少防护措施的黑加油点,就像一颗‘隐形炸弹’,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更严重威胁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承办检察官说。今年2月,公安机关将该案件移送至南漳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证据后认为,李某、王某等5人未经依法许可,非法储存、销售汽油,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周边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其行为已触犯刑法。
今年4月,南漳县检察院依法对5人以危险作业罪提起公诉。5月,法院依法判处5人6个月至9个月有期徒刑,并对情节较轻的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承办检察官提醒,任何人切勿以身试法,抱着侥幸心理运输和出售“黑油”。消费者也应拒绝“黑油”的低价诱惑,避免造成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