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通讯员 洪瑞璟
“看到见证烽火岁月的旧址火灾隐患清除了,灭火器配足了,守护好红色记忆更让人安心了!”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检察院对崇通通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进行“回头看”,受邀参与的人民监督员感慨道。
崇通通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位于崇阳县金塘镇大源林家村协同屋,系清代民居,房屋为砖木结构,占地面积900平方米。1945年3月6日,八路军三五九旅南下支队司令员王震、政委王首道会同新四军五师十四旅旅长张体学部,在击败国民党驻军之后,捣毁大源鄂南行政专署。3月8日,南下支队在协同屋召开军民联欢大会,由王首道宣布建立崇(阳)通(山)通(城)县抗日民主政府。
该屋既是传统古民居又是革命旧址,对于研究八路军、新四军军史,湘鄂赣根据地斗争史具有重要的价值。
今年6月,崇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公益诉讼监督中发现,崇通通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存在生活用品随意堆放、废弃纸箱与柴火等易燃物堆积墙角的情形,且全屋仅配置2具灭火器,存在较大消防安全隐患。 检察机关迅速依法立案,并组织属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磋商会议。会上,各部门直面问题并认领责任。
磋商会后,属地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整改行动。目前,抗日民主政府旧址已新增6具4公斤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同时对砖木结构内的电线进行套管保护;消防监督人员现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村委会工作人员督促户主清理厅堂堆积的纸箱、柴火,归置生活用品与农用品,并安排专人定期巡查,同步教授户主及周边居民灭火器使用方法。
“一处革命旧址就是一处不可复制的红色文化资源。”崇阳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整改不仅消除了消防安全隐患,更构建起“部门协同+属地管理+群众参与”的保护机制。接下来,该院将以“检察蓝”的持续监督守护“革命红”的历史遗产,推动形成文物安全保护的多元共治格局,让红色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持久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