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裴超 邓楸子)短短三个月,骗取银行贷款近百万元。近日,广水市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涉案金额巨大、链条完整的贷款诈骗案,主犯谢某某及其团伙成员全部获刑。7月14日,承办检察官披露了案情始末。
“兄弟,找你当银行的担保人,贷款20万,给你2万的担保费。”2023年3月,梅某某在谢某某等人的指导下在银行骗取贷款76万元,并从中获得4万元好处费。
2023年4月,梅某某突然接到银行工作人员催账还款电话,他才发现自己前段时间帮别人贷款提供担保,自己竟然是借贷人的身份,而借贷的钱款也不全在自己手中。
梅某某迅速报警。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像梅某某一样的“职业背债人”,还有龚某某。谢某某组织的贷款诈骗犯罪团伙,专门物色像梅某某、龚某某这样的“征信白户”,再伙同“非法中介”通过伪造房产证明、营业执照等,以“好处费”为诱饵,帮他们进行虚假包装、伪装资质,从而诈骗银行贷款。短短3个月共计诈骗银行贷款近百万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在审查时发现,梅某某多次配合谢某某包装自己身份,并在银行工作人员核查时,作虚假陈述。取得贷款后与谢某某等人进行了瓜分,在贷款到期后,也没有能力偿还。
2025年4月,经广水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广水市法院以贷款诈骗罪、洗钱罪判处谢某某、龚某某、梅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目前,相关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