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3月27日下午,陕西省纪委监委发布丹宁高速水阳段桥梁垮塌灾害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追责问责情况通报,对5个责任单位及43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
2024年7月19日20时49分许,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境内丹宁高速柞水至山阳路段严坪村Ⅱ号大桥因山洪暴发发生垮塌,造成25辆车辆坠河,62人死亡失踪,直接经济损失15751.41万元。
陕西省纪委监委成立丹宁高速水阳段桥梁垮塌灾害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全面深入开展审查调查。调查评估认定,此次灾害是由山洪和流域性洪水引发,大型树木等大量漂流物壅塞桥墩,其所受的流水压力和漂流物推力超过极限承载能力,致使桥墩桩基折断倾倒、桥梁垮塌,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同时,对涉事5个责任单位及43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具体为: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水利厅、商洛市人民政府、柞水县人民政府、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追责问责的43名公职人员中,38人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被给予诫勉处理,中交二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事发桥梁所在合同段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部长郭鹏程、原陕西交建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水阳高速路基桥隧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服务项目负责人蔺超虎,因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侦查并依法逮捕。此外,北京华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原监理员杨福千(非公职人员),因涉嫌刑事犯罪已被立案侦查并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