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余菊红)男子因债务缠身,竟想通过打假官司非法提取公积金还债。近日,经湖北省应城市检察院依法监督,法院经再审,判决撤销了双方通过虚假诉讼获得的民事调解书,驳回陈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2023年3月,陈某因网贷及日常开支欠下不少外债。因无力偿还债务,陈某便与亲戚陈某某合谋,以陈某某提起虚假民间借贷纠纷诉讼的方式,套取陈某的住房公积金用来偿还欠债。为了让借款过程更加逼真,陈某某于2023年4月2日通过银行转账20万元至陈某账户,并让陈某写了欠条。同月,陈某某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陈某告上了法庭。之后,通过法院调解,二人达成调解协议。陈某未履行协议内容,陈某某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23年5月29日,公积金中心依据法院裁定书和民事调解书扣划了陈某账户中的20万元公积金,使陈某某顺利拿到执行款。
2024年,应城市检察院民事检察官通过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平台的住房公积金虚假诉讼监督系统模型发现,陈某与陈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存在虚假诉讼的可能。
承办检察官发现,陈某某转款20万元给陈某的当天,陈某将15万元转回至陈某某的账户,将5万元转入了陈某某指定的他人账户;法院从陈某的公积金账户扣划20万元给陈某某后,陈某某在扣除了陈某之前的欠款及4300元诉讼费后,向陈某转款12.57万元。鉴于上述种种情况,检察机关认为,陈某某诉陈某民间借贷纠纷案系二人恶意串通,通过伪造证据、捏造事实提起的虚假诉讼。
2024年10月25日,法院依法启动再审程序。近日,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再审判决,并对二人给予罚款和教育惩戒。再审期间,陈某和陈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将20万元退还至陈某的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