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摄影: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邹斌 通讯员 蔡永辉 实习生 陈栋
“朱局长,你的脚好些了吗?”1月22日,罗军一见朱永生便关心起他的伤情。前不久,朱永生的右脚崴伤,只能拄着双拐走路。
“马上过年了,家中的年货置办得咋样?”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拉起了家常。
就在半年多以前,刚刚入矫的罗军还是一名令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头疼的“刺头”。在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局长朱永生的教育帮扶下,罗军不仅主动配合社区矫正工作,而且还成功规劝一名涉案人员投案自首。
1 从法律“门外汉”到公职律师
“说起法律我曾经也是一名门外汉。”朱永生笑着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2005年6月,他从军校毕业后就进入部队,成为了一名职业军人。2021年1月,39岁的朱永生才从部队转业到硚口区司法局工作。
“作为军人,钢枪就是报效祖国保卫人民的有力武器;而作为一名公职人员,用好法律才是服务群众建设社会的治世良方。”朱永生说,为了弥补自己在法律知识方面的不足,入职司法局之后的大半年时间里,他下班就埋头在书籍和各种网课之中学习。入职当年,他就通过了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的考试。“为了考取这个证书,我半年看的辅导书和用掉的草稿纸摞起来有我一人高。”朱永生有一米八的个子、身材魁梧,说起话来简洁有力。
“朱永生身上有一个特点就是肯钻研。”硚口区司法局局长王朝晖说。入职四年来,朱永生先后撰写3篇专业性论文,2022年1月份撰写的《加强都市圈内社区矫正工作协助机制》在湖北法治杂志发表;2024年撰写的《对社区矫正对象违规行为分类处罚的公平性与有效性之探析》,在河北省法学会2024年征文活动中荣获一等奖。
2023年1月,朱永生担任区社矫局局长以后,在武汉市率先建立“公检司”三方数据核查机制。该机制依托公安局信息系统,公安、检察院、司法局三家共同建立社区矫正对象数据核查共享机制,定期对在册社矫对象的出行情况、住宿情况、消费情况等活动轨迹信息数据进行查询分析。2024年3月,在武汉市司法行政会议上,该机制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典案例进行经验交流。
“多了一个证件,就多了一份责任。”2024年11月1日,朱永生将自己刚到手的公职律师工作证“晒”在了朋友圈,特意将图片中“不得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画了重点红线。“这句话也是我申请成为一名公职律师的初心。”他说。
2 春风化雨感化社矫对象
朱永生刚刚担任硚口社矫局局长的时候,曾有同事调侃道:“他这么大的块头,又当过兵,最适合管理那些不服管的社矫对象了。”但朱永生认为,要想帮助社矫对象真正地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更需要的是法治力量的引领和真心真情的帮扶。
2024年5月,硚口区司法局入矫了一位年龄较大的社矫对象罗军。起初,在社区矫正的过程中,罗军不积极配合监管,对帮扶的司法所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只因当时我对异地法院的判决非常不满。”罗军说,他与前妻离婚后就一个人独居,与唯一的儿子也断绝了联系。
一次,朱永生在帮扶罗军时,罗军谈及此前自己卷入的一起民事纠纷。朱永生认真帮他梳理案情,并提供专业建议。交谈中,朱永生耐心的态度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让罗军信服。
此后,罗军遇到问题都会向朱永生询问请教,朱永生也不失时机地宣讲法律法规,帮助罗军正确认识社区矫正。罗军逐渐打开心扉,不仅主动配合社区矫正,在日常生活中也学会运用法治思维来解决问题。
考虑到罗军一个人独居,逢年过节,朱永生就会联系社区为他送去慰问品。“虽然几袋米、几壶油不值多少钱,但是朱局的这片心意让我真的很感动。”罗军动情地说道。
“我朋友李勤可能涉嫌帮信罪,他现在很害怕,想到我这里躲避,我该怎么办?”去年8月,朱永生突然接到罗军的求助电话。
原来,李勤打麻将时认识的一个朋友向他提出了一个“赚钱”的办法。“有人会往你的银行卡上转入3万元钱,你只需给2.9万我,私下1000元算是你的提成。”李勤没有多想,便向这位“麻友”提供了银行卡。
不久后,他的银行卡上真的被转入3万元,“麻友”遂向其询问取款密码。此时,李勤意识到事有蹊跷,故意向“麻友”提供了错误密码,导致银行卡被冻结、取款失败。
2024年8月,这位“麻友”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李勤接到公安机关的协查电话后,既心存侥幸,又害怕东窗事发。
在听完罗军对相关案情的陈述后,朱永生认为李勤的犯罪事实虽然存在且已经既遂,但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重大危害后果。“如果有自首情节,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朱永生分析说。
朱永生第一时间找到了李勤,向其阐释法律规定,罗军也以自己的经历以案说法、从旁“助攻”。在二人的合力规劝下,第二天,李勤在罗军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事后,朱永生向硚口区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委员会提议,给予罗军表扬并号召全区社矫对象向其学习。得到表扬后的罗军表示:“这是我人生中获得的为数不多的表扬,也是让我感到最骄傲的一次。”
3 帮居民解决困扰6年的难题
2024年8月1日上午,朱永生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值班巡逻,正巧遇到55岁的刘婷带着父母来到大厅寻求法律援助。
经了解,刘婷结婚后,父母出资以刘婷名义购买了单位的两套福利房,2018年准备出售时却遇到了问题,房屋登记部门认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双方共同办理。
刘婷称,她与前夫已离婚20多年,一直未与对方有过联系,“除了他的姓名和出生年月,其他信息一概不知。”
父母为自己购买的两套福利房无法出售,这可急坏了刘婷。从2018年开始,她辗转多个部门试图证明该房屋系自己父母出资购买,均无果。
朱永生意识到,此事之所以过了这么多年没有解决,主要是当事人对法律的认识有偏差,陷入到如何证明房产产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误区。
对此,朱永生“对症下药”,为刘婷一家释法明理。首先,按照法律规定该房产属于刘婷与前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早年的离婚调解书上具体指向性不明,不能完全反映当事人离婚析产时的真实意愿。其次,要联系到刘婷的前夫,并争取其协助办理,同时也做好向法院提起不动产确权诉讼的准备。
根据刘婷委托,朱永生依法前往公安机关查询刘婷前夫的户口信息、联系电话。朱永生与刘婷前夫取得联系后,向其陈述了事由,并为二人厘清了法律关系和权益,请求对方配合办理。
2024年8月22日,刘婷一家终于成功办理了两套房产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如果没有朱局长的帮助,我们还不知道要等多久。”刘婷感激地说。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