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1月11日

法护发展、法护长江、法护民安

声声法槌奏响湖北高质量发展新乐章

2024年11月23日,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在武汉开幕 摄影: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刘中灿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袁超一 通讯员 蔡蕾 梁学东

“本来做足心理准备要打官司,没想到这么快能调解结束。”近日,拿到仲裁调解书,商贸公司负责人范某高兴地说。

此前,在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某商贸开发公司为张某提供价值50万元的混凝土,但张某一直未支付货款,商贸开发公司于是向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起诉。

案件受理后,沙市区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仲裁受案范围,通过“诉仲对接”解纷机制,将案件移送至荆州仲裁委处理。荆州仲裁委组织仲裁员积极开展调解,很快便帮助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从立案到调解成功,仅用时3天。

法者,治之端也。过去一年,全省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法治化营商环境、长江大保护、人民法庭建设等作为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涉企案件审理时长同比下降8天

“别着急,您先填好这份《企业涉诉案件经济影响自评表》,我们会尽可能减少司法行为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面对神情焦灼的当事人杨某,广水市人民法院武胜关人民法庭庭长程锐耐心安抚。

杨某是一家公司的法务工作人员。其所在公司因欠付合作企业货款被起诉至法院,原告还同时申请了诉讼保全。杨某担心公司资产被查封、扣押后,日常业务受影响,更难还上货款。

结合双方提交的材料,程锐分析后认为,案件事实比较清楚,双方对货款金额也没有争议,最需要说明白的问题就是如何还款。根据双向评估结果,杨某所在公司有一定履行能力,可考虑暂不采取保全措施。

于是,程锐征求当事人意见后组织调解,面对面将各自情况讲清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所在公司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分期支付货款。这样一来,既不影响该公司日常经营,也让原告的债权得以实现。

在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全省法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在18000余件民商事案件中创新运用“活封活扣”、替代性保障等措施,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轻负担。

全省法院连续4年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以评估制度为主线,配套制定审判执行领域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的“1+N”工作指引,将司法行为是否有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判断标准直观化、明晰化。

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对全国30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其中,以湖北法院首创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以控制成本为核心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榜。

为帮助市场主体减少花费在诉讼流程中的时间精力,湖北法院多方面出招:健全商事解纷便民通道,携手金融、证券、工商联等14家单位,构建“总对总”在线解纷平台和集约化商事纠纷共享法庭等线下解纷平台,对接调解组织1600余家,引入调解人员7600余名,为市场主体提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案;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压缩立案、调解、委托司法鉴定办理时限,落实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类案专办……2024年,全省法院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时长60天,较往年同期下降8天。

建成170余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

“为守护华夏生命之源,维系生生不息的自然生态宝藏,我们共同倡议……”2024年11月,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如期举行。开幕式上,由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发起,与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加强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倡议书》正式对外发布,宣告11省市携手通过司法手段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的“星火计划”启动。

在湖北,有170余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涵盖长江、汉江、清江等重点水域和江豚、麋鹿、青头潜鸭等重点保护对象,星罗棋布、形成网络。基地建设法治宣传长廊、设立法官工作室、开展巡回审判,督促职能部门规范生态执法,加强生态预警,提高区域群众爱护长江、保护生态意识。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法院先后在长江重要干支流、“南水北调”水源地、国家公园等生态功能区设立104个生态巡回法庭和环资审判团队,初步形成“环保法庭+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实践基地+巡回审判点”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格局。

答好生态答卷,需不断提升办案能力。湖北法院建成省法院环资庭指导、5个中院环资庭集中管辖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个基层法院生态环境保护法庭和N个环资审判团队审理环资案件的“1+5+10+N”环资审判专门化体系,持续强化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力量

湖北法院还先后会同江西、湖南、河南、陕西、重庆等省市法院,搭建长江中游城市群、环洞庭湖、环丹江口水库、秦岭沿线、三峡生态长廊等多个跨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平台,努力实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一体化司法保护。

为充分践行预防性司法理念,湖北法院注重通过司法建议促进生态环境治理。结合案件审判,强化预研预判预警,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推动堵漏建制,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累计发送司法建议63份。

长江润华夏,司法护安澜。2022年至2024年,全省法院共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2344件,案件数量显著增长,审判质效稳步提高,11件案件获评全国环境司法领域典型案例,9件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湖北环境资源审判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持续提升。

第三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上,泰国湄公学院院长素立言·威奇叻坎视频致辞时赞道,长江是举世闻名的河流,长江流域在促进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以及提升人民福祉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实践,长江的治理经验为世界提供了宝贵参考。

将更优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走进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红钢城中心人民法庭,“家”的感觉格外浓厚——

法庭设计风格紧密融合中华传统家事文化元素,包含立案接待区、综合审判区、办公生活区及“静好书屋”等特色功能区,致力于营造温馨和谐、积极向上的沟通氛围,让当事人感到放心、安心,颇受好评。

人民法庭是法院最基层的单位,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

湖北高院积极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支持,推动出台《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形式,为人民法庭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方向指引、路径支撑、保障支持。

在《决定》出台基础上,省法院继续提请省委出台《关于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从职能定位、法庭布局、科技应用、队伍建设、物质保障5个方面,全方位加强全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

人员配备不足、人才流失、法官断层问题,一度是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为此,湖北建立健全“省级统筹、以案定额”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机制,先后为基层法院申请增加编制74名、增核法官员额334个,把有限人力资源向基层案多人少矛盾集中地区倾斜。

围绕人民法庭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湖北高院出台《全省法院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2023-2025年度全省人民法庭建设规划》等系列政策指导文件,为人民法庭基础设施、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应用等硬件建设和改造升级提供有力保障。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全面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改造,确定人民法庭基建项目120个,实现划拨土地375亩,拨付各类资金2.31亿元,硬件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加强智慧法庭建设,完善信息化办公设施,加大数字法院系统运用推广力度。目前,全省法院网络基础设施及安防系统已全部建成,法院专网全部延伸到人民法庭,线上庭审、在线调解、电子送达功能齐备。

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对全省人民法庭进行布局调整,加强426个农村综合法庭建设,推进150个城区城郊法庭专业化转型,实现城乡法庭差异化分工、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其中,121个城区法庭和25个城郊法庭正在逐步转型为婚姻家事、道路交通、劳动争议、金融借款等领域专业化法庭。

2021年至今,全省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95万余件,审结90.8万余件,占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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