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曾甜甜 柯美中)只需下载一个APP、支付一点手续费,就能把信用卡的额度提现到自己的储蓄卡,看似方便,却可能涉嫌犯罪。湖北黄石男子周某利用这一方法,发展会员500余人,合计套现1134万余元,获利1.1万余元。近日,周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12月28日,黄石市阳新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6月,公安机关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案线索,立即展开调查。同年7月,经公安机关传唤,周某主动投案。
原来,2022年,周某在微信朋友圈了解到某APP广告。当时,周某的信用卡POS机坏了,急于套现还款的他便注册了该APP账号,并按照操作流程进行信用卡代还、套现。随后,周某又注意到,只要办理会员,并发展下线会员,他便能获得认证奖励、激活奖励、用户提成等。
想到自己朋友众多,心动不已的周某立即办理了会员,并将自己的专属链接通过微信向外推广。通过周某链接注册的会员,还可以继续推广发展下线会员,最多可以发展三级会员。平台会根据会员的信用卡套现情况返还金额,每套现1万元返还10元左右,每还款1万元返还20元左右。
为了增加收益,周某还利用其妻子的身份信息注册成为会员,并发展下线会员。
今年8月,该案被移送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据查,周某使用自己及妻子的身份信息注册成为某APP会员后,在明知该APP是信用卡套现软件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通过微信朋友圈、熟人介绍等方式推广该APP,并通过发展会员获取提成。截至2023年3月,周某的账号发展会员254人,会员套现共计569万余元;周某使用妻子的账号发展会员255人,会员套现共计565万余元。
根据查明的事实,今年10月,阳新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周某提起公诉。12月,阳新县法院经过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