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

用法治力量保障生命通道畅通

绘图刘阳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极目锐评

12月7日,有网友发布消息称,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县某小区内,一私家车主拒绝给救护车让路,导致一位老人被延误送医,遗憾离世。9日,大厂县公安局通报,对违法车主作出行政拘留处理。(据12月9日央视新闻)

据视频呈现及目击者讲述,事发现场情况让人愤怒。私家车主不仅不主动给救护车让路,反而在救护车司机大声提醒下,逼迫救护车连连后退。在完全有腾挪空间的情况下,为何刻意阻挡救护车?这样匪夷所思的举动,不仅是对他人生命的极度漠视,也是对法律规定的公然践踏。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可见,无论患病老人离世是否与私家车的阻挡有关,阻挡救护车的行为本身就已经构成违法,涉事车主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虽然法规一直很明确,但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司机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及时给救护车让行。有的司机担心让行会导致自己交通违法,有的司机因为对法规不了解而误操作,也有人为了彰显存在感故意阻挡救护车,以满足某种扭曲的心理需求。而这些给生命通道添堵的行为,极有可能导致病人错过最佳救治时间,扼杀挽回生命的最后一线希望。这些行为如果得不到应有的惩处,可能带来消极的社会影响,让不良风气大行其道,危及更多人的生命安全。

给正在救人的救护车让行,本应成为一条必须遵守、无需犹豫的铁律。试想,当你自己或你的亲人、朋友正在与病魔进行殊死搏斗,每一秒的延误都可能意味着生命的消逝,你是否希望前往医院的道路畅通无阻?你又会如何看待那些制造障碍、阻止救援的人?对生命的尊重和珍惜,是人性最基本的体现,也是文明社会得以发展的基石。因此,我们必须从内心深处树立“为生命让行”的观念,并将其化为自觉的行动。

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法律提供坚实的保障。首先,对于不给救护车让行者应依法予以严惩,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涉事私家车主明知患者需要紧急救治,仍故意阻挡救护车,其行为已经超出交通违法范畴,涉嫌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维护法律尊严和公众权益。

同时,要加强对公众的法治教育,让更多人了解,给救护车让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交通违法,符合“紧急避险”情形,可以免予处罚。此外,交管部门也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简化免责流程,普及“45度让路法”,明确在特殊情况下车辆让行的具体操作办法,降低让行难度,提高让行效率。

在此基础上,要从日常细节做起,积极倡导文明理念,为紧急情况下打通生命通道创造有利条件。要呼吁所有驾驶者在遇到救护车等应急车辆时,主动让出道路,营造“为生命让行”的良好社会氛围。还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加强对救护车通行情况的监管。社区和物业公司也应在小区内合理规划停车位和紧急通道,确保应急车辆顺利通行。

生命高于一切,救援刻不容缓。唯有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珍视生命价值,才能让每一条生命通道都畅通无阻,生活中也才能多一些奇迹、少一些遗憾。

声音

新京报:平时,司机为路权相争或许各有道理,但在救人的危急时刻,救护车的优先通行权不容商榷。这是法律责任,也是公民义务。希望这种与救护车抢行的事别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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