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期,云南、重庆等地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与担忧。11月22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指引》,强调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陪餐制度。在此基础上,福州市进一步推出“局长陪餐制”,要求市、县两级教育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及机关处(科)室负责人,每月至少一次到学校食堂或校外供餐单位与学生共同进餐。(据11月25日南方周末)
“校长陪餐制”自2012年开始施行。其初衷是通过校长亲自参与学生的用餐过程,及时发现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这一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积极作用,客观上提升了学校食堂的卫生标准,改善了菜品质量。
但是,“校长陪餐制”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首先,部分学校存在形式主义,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才陪餐;其次,校长与学校食堂负责人大都相互熟识,之间有人情世故,或许还有利益关联,即便发现问题,也可能轻轻放过,导致问题反复出现。
“局长陪餐制”被视为“校长陪餐制”的升级版。作为教育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教育局局长平时并不处于学校的人际环境中,管理更具公平性和震慑力,处理问题更加果断和有力,监督也能更加严肃和到位。此外,该政策传递出政府部门对校园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有利于推动相关工作的深入开展。
虽然在监督力度上有所提升,“局长陪餐制”同样存在明显短板。首先,“校长陪餐制”中存在的问题,如责任不能落实、陪餐流于形式、监管无法常态化等,“局长陪餐制”也同样可能出现;再者,教育局局长需要处理的工作很多,不可能长期、全面地参与每一所学校的陪餐工作,如果只是偶尔陪一餐,供餐单位可能为了过关而提供“特供餐”,从而削弱监督的意义。
陪餐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无论是校长陪餐还是局长陪餐,关键是不能“一阵风”“走过场”,而要切实“陪”出实际效果。一方面,陪餐一定要制度化、规范化,要全面地对餐厅环境卫生、餐食制作过程、人员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检查,而不是简单地陪吃一顿饭;另一方面,陪餐制需要持续性、长效化。校园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工作,不是陪吃几次、检查几回就能高枕无忧。除了日常陪餐,还可以不定期随机抽取学校开展陪餐,不提前通知学校,避免学校为应付检查而临时抱佛脚,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常态化。
同时,还可以鼓励家长和社会各界参与到校园食品安全的监督中来,形成多方位、全体系的监督网络。这样不仅可以增强监督力量,还能提升家长对学校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家长是最了解孩子身体状况的人,家长的反馈意见是改进学校食堂管理的重要依据;而社会监督有助于提醒学校时刻绷紧食品安全的弦,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
织密织牢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各类法律法规其实早就有明文规定,监管的目的是确保这些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除了“陪餐制”,其他方面的监管也需加强。例如,定期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确保环境卫生、食材新鲜;建立食品追溯机制,一旦发现问题能迅速定位并处理;加强食堂员工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等。
只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让“陪餐制”成为这一体系中的重要一环,才能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目的就是,不管有没有领导陪餐,孩子的餐桌一样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