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通讯员张栋)一男子400多次盗窃超市789包槟榔,目的竟是为了扫描包装袋二维码,兑换微信红包。近日,经湖北省恩施市咸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曾某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
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7月23日,咸丰县某生活超市老板发现槟榔货架上的两包槟榔不翼而飞,查看监控录像后,发现是一名经常光顾超市的男子所为,于是报警处理。
公安机关调查时,该男子承认了自己盗窃槟榔的事实。但是盗窃次数、数量,该男子已经记不清了。原来,自2023年1月开始,他几乎每天都会到该生活超市盗窃二三包槟榔。从2024年4月开始,他同时也到附近的某生鲜超市盗窃槟榔,经估算已盗窃数百次。
该男子为何仅盗窃固定品牌的槟榔?据该男子供述,自己没有正当职业和收入,看到某槟榔品牌推出了“兑换微信红包”的活动,扫描包装上的二维码,输入兑换码即能获得8元-88元数额不等的微信红包,他便萌生了盗窃槟榔兑换现金红包的想法。之后,他“勘察”了多家小超市,发现某生活超市平时只有一人负责看店、销售,适合下手。于是,曾某以购买蔬菜,让售货员帮助选购蔬菜为由,支开售货员,拿走货架上的槟榔并藏进衣服中。为了避免被发现,曾某每次只拿2-3包。成功盗窃几次后,曾某便开始打卡式盗窃。2024年4月,曾某发现某生鲜超市也只有老板一人负责销售,收银台远离蔬菜货柜,于是也在该生鲜超市盗窃槟榔。
曾某供述,每次盗窃槟榔后,当天即会兑换微信红包。据此,民警调取了曾某2023年1月-2024年7月23日的微信支付交易明细,查实了曾某一共盗窃400余次,窃得789包槟榔,累计兑换红包1.8万元。经鉴定,盗窃的槟榔价值38984元。
今年9月,案件被移送咸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积极引导曾某及其家属退赃退赔,挽回了商铺部分损失。
检察官认为曾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曾某存在坦白、部分退赃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理。近日,当地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并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