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因罹患霍奇金淋巴瘤,29岁的兰某通过水滴筹发起目标90万元的筹款。然而不到一个月,兰某就因在多个微信群晒新房照片遭到群友举报,其筹款通道被关闭。水滴筹发布声明称,兰某多次隐瞒家庭房产,目前所筹集的超27万元善款将原路退回。兰某也通过“退款群”,向其余捐款人发起退款转账。(据11月12日红星新闻)
网络互助筹款兴起后,互联网在人与人之间搭建起连接心灵的桥梁。面对重大疾病和灾难时,个人的力量往往难以支撑,此时,社会的关爱与援助便能通过网络迅速汇聚起来,如同阳光温暖人心。但是,如果其中掺杂了欺骗和算计,那么阳光也可能变成阴霾和风暴。
兰某年纪轻轻患上难以治愈的疾病,其遭遇令人同情。正是出于对生命的珍重、对他人的善意,才会有那么多网友向他伸出援手,让他短时间内筹集到数十万元善款。这些善款不仅是金钱,更承载着众多爱心人士的关爱,应当被珍而重之,妥善使用。
遗憾的是,兰某却未能做到这一点。他在筹款之初就刻意隐瞒了真实的家庭经济状况,通过渲染悲惨经历博取同情。而在筹得高额善款后,他非但没有将资金用于治疗疾病,反而在社交平台炫耀新房、发布征婚信息。这一连串的举动,是对公众爱心的嘲弄和消耗,严重损害了人与人之间的互信,辜负了可贵的人性之善。
信任的建立往往需要长时间积累,摧毁它却可能只需一瞬间。兰某的行为不仅突破了道德底线,也可能触及法律红线,必须予以严厉谴责和相应惩处,以儆效尤。
自从网络筹款成为重要的求助渠道,少数人跟兰某一样,的确身患重病,或是遭遇不幸,但并未竭尽自身能力和资源自救,而是试图通过隐瞒甚至欺骗的手段获得社会的援助。当类似“留自己的钱过日子,花别人的钱看病”案例一再发生,会让人们对网络捐助产生防备心态,加剧爱心资源流动中的不公平。那些真正处于绝境、亟需社会救助的人,很可能因为不会“讲故事”,缺乏关注度而无法获得帮助。
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型公益形式,网络筹款的核心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互助精神。每个人既是参与者,也是潜在的受益者。要想让这种互助行动真正发挥良好作用,需要大家共同秉承诚实守信的原则,自觉守住规则底线,善待一点一滴的公众爱心。同时,平台方也需要加大资源投入,健全审核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加大求助人真实情况披露的透明度和准确度,切实履行审查监督义务,保障捐赠人的权益,确保每一笔捐款都能准确无误地到达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手中。
“骗捐”闹剧不能总是以退款了事为终结,其负面影响也不可能“一退了之”。只有通过法律规范、制度约束、人人自律和社会监督,共同构建一个坚实的网络互助诚信保障体系,才能避免兰某这样让人寒心的事反复发生,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援助,让每一个愿意伸出援手的人都能放心地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