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11月8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对外发布公告,今年12月1日起,在我国民航旅客运输服务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记者了解到,电子行程单全面推广使用后,旅客通过电子行程单自动化、智能化开具及交付服务,无需再获取纸质行程单。为了方便旅客和单位,民航在推行使用电子发票过程中设置了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并行使用。需要注意的是,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