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学前教育法提出,幼儿园对学前儿童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负有保护责任,应把保护学前儿童安全放在首位。在保育方面,明确提出幼儿园应做好儿童营养膳食、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卫生与消毒、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常见病预防与管理等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在教育方面,明确学前儿童入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除必要的身体健康检查外,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者测试。幼儿园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