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5日

学前教育法草案三审稿提出

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

据新华社电 学前教育法草案11月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幼儿园等单位和个人收集、使用、提供、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应取得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同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对此,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并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监管;强化幼儿园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

此外,草案三审稿还规定,幼儿园发现在岗人员有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幼儿园应关注教职工的身体、心理状况。此外,草案三审稿还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三周岁以下的儿童,提供托育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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