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8日

这种“寻员工启事”说明了什么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极目锐评

近日,吉林森工集团泉阳泉饮品有限公司的一则《关于要求任守志等四名同志限期返回公司上班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引发热议,有人竟擅自离岗长达16年。10月17日,当事公司工作人员回应记者称,一直在联系当事员工,但仍未联系上,“不在岗没有工资。”(据10月17日极目新闻)

通告显示,涉事公司要找的这4名员工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岗,一直没上班。其间,公司不断以各种方式与上述同志联系未果。所以用公告的方式通知他们于2024年10月21日前返回公司上班,如逾期不归,将按相关法律及规定处理。

寻人启事不罕见,但公司登报寻找不上班的员工,苦苦期盼其回来上班,实在让人震撼。有人离岗16年依然还能保留有岗位,谁敢说这不是“最长情的守候”?有网友调侃称:这才是真正贴心的好公司,16年不上班,铁饭碗都要生锈了,他们的岗位还保留着,这得是不锈钢饭碗啊!

虽然从法律角度来看,企业登报通知或许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知情权,确保在单方面解除合同前履行必要的告知义务。然而从通告内容来看,该企业似乎并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打算,而是依然愿让这些长期离岗的员工回来上班。这样真的合理吗?这让其他兢兢业业、每天到岗的员工情何以堪?

公众对这则公告感到不可思议,也在情理之中。现下,不少年轻人为了寻找一份理想的工作都需要十分努力,居然还会有人长期占着岗位不上班。虽然企业表示不在岗就没有工资,但并未明确说明,企业是否仍为这些人缴纳社会保险、保留岗位资源等。这些同样是国企用人成本的一部分,不该白白浪费。

进一步而言,这些人离岗多年而公司仍能正常运作,是否说明他们的岗位其实并非不可或缺?国企员工擅自离岗16年并失联,显然是对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违反。企业未及时履行管理义务和责任,也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凸显出规章制度执行不严、人员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2024年9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王宏志在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2024年第三次专题推进会上表示,到2025年,国有企业必须普遍推行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这一制度显然是为了提升国企人才资源的配置效率与公平性,促进人才优胜劣汰、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希望能以制度促行动,让国企的运营管理符合市场规律,体现社会公平,别再出现这种离谱的“寻员工启事”了。

声音

人民网:员工擅自离岗达16年,国企还有必要“劝返”吗?员工为什么会选择离岗16年?是纯粹的个人行为,还是因为另有隐情?又是什么原因让国企决定重新接纳他们?背后的原因值得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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