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郑晶晶)10月11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武汉市医保局官方微信获悉,武汉市职工医保参保人与湖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且正常缴费的近亲属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后,可授权近亲属使用共济账户余额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也可为参加湖北省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缴纳医保费用。
据悉,10月1日起,湖北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已由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扩大至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湖北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及经办服务窗口等线下渠道,为近亲属办理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绑定。
在湖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与湖北省内正常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进行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后,可授权近亲属使用共济账户支付医药费用,也可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近亲属缴纳医保费用。
据介绍,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医保参保人的亲属需参加了湖北省内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且正常缴费;医保参保人与省内近亲属办理了医保家庭共济绑定,二者缺一不可。
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家庭共济政策中“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的钱,而非医疗保障凭证本身。简单来说,患者就医购药应出示使用人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包括医保码、社保卡等),结算时,划扣的是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或受权绑定医保账户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