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刘朋)“同志,这么晚了到派出所,你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我不就是和女朋友打了个架吗,你们就拘留了我5天,我今天就来讨个说法。”
“你是不是喝酒了,请配合检查。”这一查,竟然是醉驾。
今年4月11日晚,发生在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庙滩派出所的这一幕,至今都让徐某深感懊悔。
10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襄阳市谷城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审查起诉后,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谷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徐某曾与杨某相恋,后来二人因故分手。在今年4月,徐某与杨某见面后起了冲突,并殴打了杨某。杨某报警后,徐某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
事发当晚,徐某认为自己与杨某相处后付出了许多,自己也有损失,不应该被行政拘留,一人喝起了闷酒。酒后,徐某越想越气,于当晚11时许独自开车到派出所,想为自己讨个说法。民警在与徐某交流中,发现徐某酒气较大,怀疑其饮酒驾车,随即对徐某进行了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209.40mg/100ml。面对测试结果,徐某如实向民警供述了自己酒后开车的事实。
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经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当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目前,相关判决已生效。
承办检察官提醒,酒驾、醉驾是违法犯罪行为,极易导致交通事故,严重危害自身与他人安全,驾驶人员切勿心存侥幸,要时刻牢记红线、守住底线,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