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30日

湖北查办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

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3起典型案件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8月29日,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湖北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有关工作情况,通报相关典型案例,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7个

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魏月明介绍,2021年扫黑除恶进入常态化以来,全省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7个,侦办恶势力集团、团伙案件772起,抓获黑恶目标逃犯576人;批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415件1122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80件1582人;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52件1599人,二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33件1050人。

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今年上半年,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达98.77%,比2020年上升了0.58个百分点。

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巩固。先后查处了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原副总队长尤连进、胡家祥,武汉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张荣成、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志刚、荆州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罗长喜等一批“保护伞”。

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934人

发布会上,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湖北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胡爱民通报,2021年以来,全省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934人,党纪政务处分1042人,其中,厅局级干部13人,依法留置137人,移送司法机关172人。

湖北省纪委监委先后组织查办了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原副总队长尤连进、胡家祥,湖北省农信联社原党委副书记冯云乔,武汉市政协原副主席陈邂馨,武汉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张荣成,武汉市城管委原主任李顺年,武汉市农商行原董事长徐小建,咸宁市原副市长肖天树,荆州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罗长喜,孝感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徐同炳,恩施州公安局原副局长刘定敏,仙桃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丁克勤等一批为黑恶势力提供非法帮助的腐败分子和“保护伞”。

胡爱民通报,最近,湖北纪检监察机关对武汉、咸宁等地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循线深挖,相继对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新垓,咸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卢卫军,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志刚,咸宁市税务局原副局长张伟等人采取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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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政协原副主席等三顶“保护伞”被通报

发布会上,胡爱民还通报了3起典型案件。

湖北省公安厅刑事侦查总队原副总队长胡家祥充当黑势力“保护伞”问题。2015年10月至2023年3月,胡家祥利用职务便利,为涉黑组织首要分子黄某某提供非法帮助,告知核查信息,意图帮助其逃避刑事处罚。胡家祥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武汉市政协原副主席陈邂馨充当黑势力“保护伞”问题。2006年7月至2022年2月,陈邂馨明知黄某某、周某某为涉黑组织首要分子,仍与他们密切交往,在多个场合为其“站台背书”。先后为黄某某团伙在工程项目承接、房地产开发方面提供非法帮助,违规为周某某团伙在项目用地审批上提供帮助,助长两个犯罪团伙从中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并逐步坐大成势。陈邂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黄冈市英山县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勇充当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009年1月至2022年2月,董勇任英山县法院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让不符合缓刑条件的涉恶人员段某某被判处缓刑;多次安排段某某通过语言威胁及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帮助其向他人讨要欠款。董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刑满释放人员再涉黑被数罪并罚

当日,新闻发布会还通报了4个扫黑除恶典型案例。

恶势力砂霸犯罪集团多人获刑

2010年前后,潘某春纠集无固定职业的社会闲散人员,以公开投标方式取得新洲区举水河采砂经营权。其间,以潘某春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使用暴力手段,垄断新洲区举水河段采砂行业,充当“地下执法队”,对周边采砂人员有组织地实施绑架、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系列违法犯罪行为,严重扰乱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成为新洲区举水河一带的砂霸。

2020年9月,武汉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1年3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潘某春犯绑架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3年6个月至16年有期徒刑。

刑满释放人员再涉黑数罪并罚

2005年,监利市新沟镇唐某刑满释放后,纠集多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多次在公开场合打骂乡镇干部、村支书和新沟镇籍在外经商人员;大肆强占和非法倒卖集体土地,把持农村基层政权;找在外地经商的监利市新沟籍老板和本地老板索要钱财,逐渐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歹、欺压群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查实违法犯罪案件多达97起。

监利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向监利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8月,监利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至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涉黑集团头目被判11年6个月

2002年,涉黑团伙头目孙某以非法手段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修建一家农庄。在经营农庄期间,结识了“孔氏兄弟”、郭某等人,几人经常租用孙某的餐饮店开设赌场。孙某眼红,自立门户开赌场、放高利贷,并逐步形成了涉黑团伙。2007年至2009年期间,该涉黑团伙多次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8人轻伤、10多人轻微伤、10万余元财物损失,攫取经济利益高达3000余万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2020年1月,钟祥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孙某、任某峰团伙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开展侦查。2022年2月,先后将10名团伙成员抓获归案。2023年5月,钟祥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孙某及其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在组织意志以内实施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催收非法债务、故意伤害、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涉黑组织10名成员分别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孙某被判处十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公职人员庇护的恶势力被一锅端

黄冈英山段某新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是全国扫黑办特派督导组督办的重点案件。2007年以来,段某新利用宗族、地域关系,网罗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以赌博、开设电玩城发家,之后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树立其“三毛哥”的恶名,并在英山县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董某等公职人员的庇护下,逐步发展成恶势力犯罪集团。2007年至2020年期间,该犯罪组织以开设赌场、高利转贷违法犯罪所得为经济支撑,在黄冈英山县城及周边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17起,逞凶斗狠、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社会影响恶劣。

2021年11月1日,黄冈市、英山县两级公安机关对该犯罪组织立案侦查。2022年3月6日,英山县公安局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022年12月4日,英山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段某新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其余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八个月至二年十个月不等的刑罚。2022年12月28日,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另查处涉案党员干部7人,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4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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