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05日

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进入“2”时代

投资者需警惕“炒停售”行为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徐蔚

随着存款利率下调,人身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也再次传来进一步降低的消息,部分经纪人以此为噱头宣传保险产品。低利率背景下,购买保险需要注意哪些事?

保险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

继2023年寿险预定利率从3.5%降至3.0%后,人身险产品预定利率将迎来再度“降档”。近期,中国人民银行下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六大国有银行和部分股份制银行宣布下调存款利率。为体现金融政策的协同性,提高人身保险业负债质量,增强人身保险业发展韧性,人身保险产品也将下调预定利率。

金融监管总局8月2日向行业下发了《关于健全人身保险产品定价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在保险行业里首次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并对人身保险产品备案及保单利益演示等再度规范。

通知明确,自2024年9月1日起,新备案的普通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5%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普通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同时,自2024年10月1日起,新备案的分红型保险产品预定利率上限为2.0%,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2.0%执行,预定利率超过上限的分红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新备案的万能型保险产品最低保证利率上限为1.5%,相关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按1.5%执行,最低保证利率超过上限的万能型保险产品停止销售。

此外,通知还明确提出,建立预定利率与市场利率挂钩及动态调整机制。具体执行层面,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参考5年期以上LPR、5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等长期利率来确定预定利率基准值,并报金融监管总局。达到触发条件后,各保险公司可按照市场化原则及时调整产品定价。

记者注意到,近一个月以来,多家寿险公司已密集下架部分分红险产品及增额寿险产品。

7月26日,交银人寿公告称,为配合销售渠道策略的调整,公司决定自2024年7月3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停止销售以下四款产品:交银人寿鑫宝贝年金保险、交银人寿保障卫士1号定期寿险(互联网专属)、交银人寿优福享利两全保险(分红型)、交银人寿优福添益两全保险(分红型)。

7月22日,泰康人寿公告称,于7月31日下架“泰康人寿康乐增寿B款终身寿险”。此前6月25日,泰康人寿已公告停售“泰康汇享有约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等八款分红险产品。中英人寿已于6月底至7月初停售“中英人寿臻享未来终身寿险”“中英人寿鑫享未来3.0终身寿险”两款产品,据其公告解释称,均为策略调整要求。

投资者不可盲目轻信“高收益”

在市场利率不断下行的背景下,消费者是否要抓紧“上车”?

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有部分保险代理人或经纪人通过朋友圈以“人身险预定利率即将调整”为噱头宣传产品。有保险经纪人在朋友圈发文称:“储蓄型保险被银行经理热推,锁定3%预定利率。”

资深保险经纪人孙雅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受保险产品升级影响,部分产品调整及停售时有发生,出现部分代理人利用窗口期大力推广老产品,甚至产生销售误导的现象,引发合规风险。监管部门对于“炒停售”这一行为是明令禁止的。今年3月1日生效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更是明确规定,在保险公司未正式宣布某产品停售或价格调整之前,销售人员不得声称产品将停售或价格将调整。

“大家还是要提高警惕,理性对待保险产品的销售宣传,深度关注自己和家庭的需求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做出适合的选择。”孙雅杰建议,相对短期理财来讲,保险是着眼长期的资产规划,购买保险更应注重长期收益情况,不可盲目轻信只强调“高收益”、承诺保证收益等不实的宣传行为。

“我们需要转变思维,寻找新的增值财产的渠道。例如,可以考虑将部分资产配置到股票、债券等市场,以此来分散风险。另外,我们还需要合理规划现金流,确保在需要时能够迅速变现。合理规划资金,根据自己不同阶段的需求,提前制定理财规划。”孙雅杰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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